2019年7月10日,王振華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批准逮捕。
去年7月,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因猥褻9歲女童,於本月1日在滬被採取強制措施。據悉,犯罪行為發生於6月29日下午,地點為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級酒店。被猥褻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來滬報警,王某隨即被採取強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驗傷情,陰道有撕裂傷,構成輕傷。
該案發生就快一周年了,網友們不斷地追問案件進展,時隔一年,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兒童一案終於迎來了審判結果。
2020年6月16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
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於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惡魔得"懲",我們為此感到慰藉。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我們聽到了不少猥褻性侵兒童的案件,這些案件幾乎有一個共性,那就是案件行為主體多為受害兒童的親戚、熟人,甚至是父母等監護人。
據相關調查發現,我國的兒童普遍缺乏性方面教育,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兒童在性別意識、性發育等方面存在認識障礙,甚至在被猥褻時呈現「無意識」狀態,認識不到自己被侵犯。
不要覺得孩子太小,聽不懂這些話,「壞人」可不嫌你的孩子太小,這時候我們應該對孩子說點什麼了。
——穿衣不要暴露。
——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碰觸。
——媽媽不能送你上學的時候,上學和放學與同學結伴而行。
——獨自外出時,儘量往人多的地方走,如遇見陌生人求助,切不可貿然答應。
——獨自在家時,注意關好門窗,拒絕陌生人進屋,如發現有陌生人進入,應根據情況撥打報警電話、聯繫家人或尋求鄰居幫助等方式進行求救。
——任何人的任何行為如讓孩子感到不舒服或痛的話,大膽說不,並及時向家長反應。
——不要隨便喝陌生人給的食品或飲料。
也許還有更多的話我們可以對孩子說,培養孩子的自我安全意識可以在生活的點點滴滴中體現。
我們教完孩子,很多家長也需要學習,家長不要隨便把孩子交給身邊的人看管,即使是親戚、老師、哥們、閨蜜、鄰居都不能大意,生活中,萬萬不可不對熟人設防。
萬一孩子真的不幸遭遇侵犯,一定要堅決報警,不讓「魔鬼」逍遙法外,另外千萬不要指責孩子,這時候孩子更需要的是關心,如果孩子心理陰影嚴重,要及時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
性教育的匱乏,帶來的後果我們不能視而不見,讓孩子接受科學的性教育,他們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希望各位家長務必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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