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介紹說,今年七月底,他通過餘杭的一家房產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租期為一年,每月租金2500元,每季度交一次租金。十一月初,房東找到她,說要賣房,此後中介陸續帶人來看房,時間都是晚上八九點鐘。她說,由於自己已懷孕,為了保持充足的睡眠,每晚都很早就睡覺。但中介經常晚上過來打攪,讓她有點受不了:「每兩、三天就有一批人來找我,根本睡不著,也不知是來看人還是來看房!」
她表示,陸續看房這事,給她的生活帶來了困擾,於是她想換個房子,並向房東提出退房申請,房東一開始也答應了,可兩三天後又後悔了,讓她去中介公司。十一月29號,李女士來到中介公司諮詢退租事宜,但對方工作人員態度非常強硬,稱李女士的房子尚未到期,無法辦理退租手續。後來,雙方在現場發生爭執,工作人員將李女士推下車,李女士被撞後感到肚子不舒服,工作人員還懷疑李女士是故意裝的:「懷孕了就別來找麻煩,碰一下就受不了?」後來,李女士被120急救車送到醫院檢查,診斷為先兆流產,幸好胎兒未受太大影響,
對此,中介公司徐店長回應,稱李女士來店後,態度一直不好,她被一位女店員接待,在與顧客溝通情況時,兩人越說越激烈,嗓門也提高了很多,但雙方一直在口角中,沒有肢體衝突。在爭論中,徐店長表示,業務員已經回老家去了,李女士要查一下監控,徐店長以監控沒有裝存儲卡不能回放為由,拒絕李女士的要求。
關於中介晚上帶人看房的事,徐店長說,幾家中介的房東都把房子掛了,他們一次也沒有帶人來看過。後來李女士聯繫了房東,胡先生說到目前為止,中介也跟他聯繫了兩三次,意思是只看過兩三次房子,和李女士說兩三天一次有點差距。並且房東也和中介談過看房的事,讓他們平時不要去打擾,周日白天再帶人去看房。但中介人帶人去看時,他並不在場,也不知道具體時間。
關於李女士要求退房,胡先生表示,首先他確實同意了,「無論租不租,決定權在她手裡,也不能強迫她一定要租」。事後反悔,是因為李女士想按日結清房租,但一般都是按月結清,所以房東沒有同意。最終,經過協商,房東願意退還李女士2500元押金,以及1000元剩餘的1500元租金,但李女士沒有同意。現在,雙方正在進一步溝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