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系列裝甲武器雖然被稱為二戰德國的末日武器,但是這個理念的提出卻是在1942年5月,相比於E-100重型坦克這樣的龐然大物,E-10/25坦克殲擊車則是最具實際意義的兩個型號。
E-10殲擊車是E系列第一個比較具有實際價值的設計型號,在它之前還有更加小型的E-5。E-10重量約為10~20噸,它的定位為一種輕型坦克殲擊車,和黃鼠狼之類的有點類似,是以反坦克為主要功能的裝備。
理念和技術都先進的E-10
E-10與當時德軍已經裝備或者正在研製的主流裝備不同,可以說與元首強硬幹預下獲得發展的主流思想完全不一樣。
首先最適合當時德國情況的,就是通用化設計。E系列武器著重強調通用化,即在不同的裝備型號之間大量使用標準化的零部件,這樣就能減輕工業生產的壓力,以及減輕後勤的壓力。因此波舍爾博士儘可能地利用手頭已有的生產資源進行研發,不僅火炮等,連炮盾、觀瞄設備等都基本不動的挪用其他設備。
在整體設計思路上,E-10並沒有走當時德國五號、六號那種「高大上」的風格路線,而是走了蘇系坦克低矮靈活的路線。
主要的改動就是採用動力後置+主動輪後置的方案,這種設計避免了長長的傳動軸貫穿車體,有效地降低了車體高度,E-10預計比追獵者還低矮。在裝甲防護方面,E-10也引入了傾斜裝甲防護理念,正面首上裝甲約為60°傾斜角的60毫米裝甲,以1942年的水平來衡量,其防護還不錯。通過這一系列設計,E-10與當時四號等「四四方方」的德國坦克很不一樣,
火炮最初計劃使用75毫米PaK 39 L/48火炮,這門火炮在整個二戰時期都夠用,追獵者就安裝的這個型號,也有說法稱生產型號將會安裝75毫米Pak 42/1 L/70火炮,其殺傷力將比肩黑豹後期型號。
動力為一臺邁巴赫HL 100發動機,輸出功率400馬力,預計最大時速將達到70千米。行走機構是E-10另一大特色,它不僅保留了交錯式負重輪,而且在首尾負重輪上安裝液氣懸掛,相關設備放置在主車體外部,並不影響車內空間,駕駛員可根據道路情況調整車體高度,射擊時也能降低高度提高車體穩定性,減少車體搖晃對精度帶來的影響。
E-10預計還有兩個變形,一個是安裝炮塔的輕型坦克,炮塔內安裝20毫米機炮,或者50毫米坦克炮,和山貓輕型坦克差不多;另一個變形是自行火炮,直接在中部安裝一個旋轉炮架,一門105毫米榴彈炮裸露安裝。
強化版的E-25
E-25可以看作是E-10的升級版本,在它的基礎上加大了車體,整體性能有所提升,預計重量約為27噸。
火炮上,E-25設計之初就標配75毫米Pak 42/1 L/70火炮,正面裝甲增加到80毫米,不過為了保障車內空間,傾斜角度降低為45°。另外E-25還將增添一座安裝20毫米機炮的小型輔助炮塔,以及安裝食雀鷹紅外夜視設備。理論上來說E-25具備在1200米距離上擊穿早期IS-2重型坦克正面裝甲的能力,同時具有當時罕見的夜戰能力。
它的缺點就是引擎沒有變化,增加車重後會降低機動性,不過加大尺寸的車體允許升級發動機,這一點不是大問題。
對於E-25,軍隊的看法顯然和設計師想法不一致,將領們從德國當時的實際生產情況著手,希望E-25安裝威力稍次的88毫米 KwK36 L/56炮,因為該炮的生產相對容易一點,更適宜提高殲擊車的產量。
元首不想要蒼蠅拍
儘管E-10/25綜合性能不錯,如果能普及到德軍中,勢必能提升德軍的裝甲作戰力量,不過它們沒能走向實際,其中主要原因有2個。
其一仍然是老生常談的德國產能,大戰中的德國已經沒有多餘的生產資源用於調整生產E-10/25,它們不得不加班加點生產四號坦克、三號突擊炮等既有裝備,就算這樣仍不能滿足前線需求,工廠還時不時遭到盟軍轟炸。
其二就是E系列並沒有得到元首的高度認可,哪怕元首支持了追獵者這樣的項目,但在他心中仍然希望藉助鼠式這樣的怪物裝備扭轉戰局,長得像蒼蠅拍的E-10/25根本不符合元首心中高大的形象,也就很難從本就艱難的德國中分配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