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陳玉靜)為更好地貼近現貨實際,提升棉花期貨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鄭商所近日對棉花期貨合約規則進行了修訂。
7月28日,鄭商所發布公告稱,此次棉花期貨業務規則修訂主要包括:調整棉花期貨倉單有效期,增設棉花含雜率指標上限,更新棉花入庫包裝要求,刪除中轉交割制度相關規定,調整棉花期貨、期權合約名稱。此次合約規則修訂自2021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
據了解,此次規則調整,將棉花倉單強制註銷時間調整為N+1年11月的第15個交易日。調整後,能夠保障用於1月合約交割的均為新年度產棉花,有效解決1月合約交割時新陳棉花交雜問題,突出1月合約價格的代表性。同時,縮短倉單有效期有利於減少倉單貨物在庫時間,減少陳棉積壓,提升交割倉儲安全。
在期貨交割品方面,此次合約修訂增加了在棉花期貨倉單註冊入庫過程中含雜率不得高於3.5%的規定,避免高含雜棉花流入期貨市場。對此,尉氏紡織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幼垠表示,本次棉花期貨合約規則修訂增加棉花含雜率指標上限,可以引導上遊棉花生產企業提高交割品質量意識,保障交割質量,有利於推進棉花產業轉型升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訂刪除了中轉交割制度相關規定。對此,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2015年,為順應棉花產業轉移趨勢,鄭商所在新疆設置中轉交割倉庫,檢驗在新疆開展棉花期貨交割的可行性。2017年9月,新疆棉花期貨中轉交割庫正式轉化成為交割倉庫,中轉交割這一具有針對性、臨時性和探索性特點的制度安排已經完成使命,因此在新規則體系中,予以刪除。
此外,此次合約修訂將合約名稱由「一號棉花期貨合約」修改為「棉花期貨」。隨著棉花期貨合約名稱修改,期權合約標的物名稱也隨之改變。
對於此次修訂,中紡棉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棉花期貨上市16年來,在幫助棉花產業鏈企業規避價格風險、鎖定經營利潤方面效果顯著。此次棉花合約規則修訂,順應現貨市場發展需求,更貼近現貨市場實際,有助於產業企業更好地利用期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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