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就愛得明明白白,給愛一個儀式感,讓對方明白,你們開始戀愛了。
不說出來,你滿滿的熱忱和一腔愛心,為對方做了好多事情,也許會被他當做友情,友情愛情傻傻分不清,有首歌叫做「糊塗的愛」,這種愛不是戀愛該有的狀態。
小偉家所在的那個村離集市很近,他家院子在馬路邊上。這幾年,家裡房子翻新的時候,他家規劃好,在靠近馬路的一邊建了幾間鋪面,自己做生意,或者租給別人,都可以賺錢。
房子建好以後,其中一間就給小偉開了一個電腦手機修理鋪,另一件就租了出去。
村子旁邊的集市是隔著一天開集的,開集的時候人很多,集市上很熱鬧,小偉的店鋪每天都有生意,開集的時候總是很忙,生意很不錯。
小偉由於做生意,來來回回認識的人也比較多。在他家店鋪的斜對面,有一家理髮店,小偉閒下來的時候,有事無事地,去姑娘的店裡看看,有時候是為理髮,有時候是閒聊。這樣一來二去地,小偉發現這姑娘挺可愛的,兩人也能說上話,就時不時地給姑娘送些用的東西,後來也送禮品,姑娘也回他禮物,她對外人說起,說小偉是他哥們,好朋友。兩人就這樣交往了。
有時候兩人還一起去城裡逛逛,買些用的東西。走在外面兩人還挎著胳膊,牽著手,儼然就是一對情侶。小偉對女孩也非常照顧,有時候會幫她付錢,拿重的東西。兩人關係很不一般。
有一天,小偉的媽媽對兒子說,「小偉,媽託人給你介紹一個對象吧,你也不小了。」
「媽呀,你千萬別,你沒有看到我有對象嗎?」
「你說的是小娜?人家說你是她的哥們、好兄弟。」
「不會吧,我當她是女朋友。我還經常給她買東西,送禮物啥的。」
「為什麼她沒當你是男朋友?」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
「你個傻孩子,大概沒有對她說清楚吧?」
「我給她買東西她是願意收的。」
「那你也要說清楚,如果人家只當你是好朋友,說不定很快就會找對象,她有了對象,你對她的好就是一場空。」
「媽呀,你說得對,正是這個理,還是你想得周到,乘著這會閒著,我現在就去找她。」
「那可不,薑還是老的辣。」
這談對象,表白和不表白,真的不一樣,表白了,就一定是女朋友;有的人不表白,以為對方會心領神會,實際上很多時候你只是被當作一般朋友,甚至錯過了兩個人一生的緣分。
婚姻需要儀式感,需要舉行一個盛大的婚禮,兩人才能走進婚姻戀愛;戀愛也是,需要明白的說出來,你喜歡那個人,對著她表達出來,她聽了就心裡高興、踏實,有幸福感,一種堅定的信念,當你是男朋友;如果不說,她還以為你當她只是朋友,到時候她找了別人,後悔也來不及了。
談戀愛,有的人會去表白,有的人不表白,採取默認方式,不表白的人,有一大半。
成剛和露露在一家企業一起上班,兩人關係挺好的,兩人像情侶那樣相處著,成剛喜歡露露,但卻從未表白。有一天,一個女孩對成剛說,「露露要去相親了,你知不知道?」
「那怎麼可能,她是我女朋友。」
「露露說你是她哥們。」聽了女孩說這話,成剛跑出去了。
小夥邊走邊尋思:聽說露露要去相親了,不行,我可不能讓她去。他拿出手機撥了過去:
「露露,我在你家樓下小公園等你,你快下來吧!」
一會女孩過來了。小夥說:
「聽說你要相親了,你不是有男朋友的嘛。」
「有嗎?我怎麼不知道。」
「在這裡,就在這裡。」
「你?」
「是啊,你會不知道?」
「我覺得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你想想看,我幫了你多少!你有事沒事總是跟誰在一起,誰陪著你?普通朋友。」
「有這樣的嗎?我把你當做女朋友,你難道一點都感覺不到嗎?」
「哦……」
「你不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嗎?」
「不是,我以為你早就有女朋友。你早該明白地說出來。你知道我笨,不懂。」
「我現在鄭重聲明,要求你做我的女朋友。」
小夥做出擁抱的姿勢,他們擁抱在一起。
還好,露露相親的程序還沒有啟動,成剛及時止損。如果她跟另一個人談上了,他再去找女孩,那就尷尬了,女孩願不願意放棄那個人,那人會不會退出都就難說了。
一個男人,如果你心裡有那個女孩,而且對她很好,真的應該好好表白一下;如果不表白,即使女孩也是喜歡著你,但她會想,也許人家對自己無意,何必自作多情呢?所以她也不會對你暗示或者明說,而是該離開的時候就離開。如果你說你羞於啟齒,女孩更羞於啟齒,更說不出口,怕說出來被你拒絕。你不說出來,當她要離開的時候,她會想,你也不過如此一個人,我何必為你等待。
有些人彼此錯過,就是這樣錯過的,似乎有意,又似乎無意,錯過了,還是有些悔意。
相親的時候,兩個人見面之後,留下了微信,每天聊著,兩個人是男女朋友了嗎?一些人就此一直交往著,直到該結婚的時候,再商量結婚事宜。有些人相親之後就慢慢沒信了。有些人見面過兩天就會問女方,兩人能不能做男女朋友,兩人本來還不了解,問著問著就搞個不歡而散。也有人聊個十來天就會送禮物表白,正式做了男女朋友。表白一下女方一定會更喜歡。
總之,戀愛的時候表白一下很好,愛情會因為這個儀式感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