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的通告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縣空氣品質,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中心城區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北環路以南、南環路以北、東環路以西、錦繡路以東,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時間
自2020年12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8時至20時實施限行。
三、限行規定
(一)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2.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環境執法及應急監測車、保險勘驗救援車;3.公交車、學校校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僅指豫KT號牌開頭的巡遊出租汽車)、郵政專用車(含快遞)、運鈔車、新聞採訪車、醫療廢物轉運車;4.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5.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油品運輸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各類貨車除了遵守以上規定外,還應遵守鄢陵縣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
四、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的機動車禁(限)行事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五、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線路。
六、為貫徹落實公交優先、百姓優先發展戰略,全力保障保證市民出行,從2020年12月13日6時起至12月31日21時止,縣城區5條公交線路實施免費乘坐。免費乘車期間,請廣大市民錯峰出行,自覺佩戴口罩,文明乘車,文明禮讓,共同維護文明安全的乘車環境。
七、違反本通告限行規定的機動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鄢陵縣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來源:鄢陵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