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路小學1603班 陳蓉蓉 證號:200108453640 指導老師:譚婷婷
一說到「偵探」我就會想起我那個查起「案」來讓我心發慌的老媽。
她查「案」往往看到的是細節,可以從一個小動作看出你的心裡想法,也可以從一個小物品或一個小線索判斷你是否可信。
在她的「查案大法」裡,只有兩個字,一個是「細」,而另一個是「想」。「細」是細找、細看、細聞這三「細,而「想」是思考和想像,這兩者連起來,沒有她破不了的「案」。
記得有一次,哥哥夜裡說出去散步。他這一去,就是五十多分鐘,回來時還有一股很難聞的氣味。他準備去洗澡,老媽突然叫住了他:「等一下,你別走!」她不急不慢地走到了哥哥面前。「抬起手來!」老哥乖乖地照做了。這時老媽摸了摸他的那六個口袋,接著又摸了摸一些可以藏煙或打火機的地方。咦?媽媽摸到了什麼?好傢夥,在哥哥的錢包裡翻出來一個打火機。她拿起打火機問:「你抽菸了嗎?」哥哥若無其事地說:「沒呀!」老媽這時仿佛又看見了什麼,拍了拍哥哥肩上的「灰」,看似隨意地追問了一句:「哦?真的?」哥哥這時壓低了聲音說「嗯……真的。」她聞了聞哥哥剛脫下的外套,想了想說:「真的?如果……」「我抽了。」還沒等媽媽說完哥哥馬上承認。哎呀,這心理戰術用得槓槓的。作為懲罰,哥哥洗了一個月的碗。唉!他也真是可憐。
老媽憑著這一「功夫」,在我和哥哥身上破了不少案,我可不敢在她的眼皮底下有任何的「小動作」。這就是我的「偵探」老媽。
【來源:株洲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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