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在是個法治社會,但是偷雞摸狗的事情還是非常的多的,比如在前一段時間就有很多人偷車或是偷電瓶。這不在前一段時間,有一個偷電動車的,他們在偷電動車的時候,沒有想到在偷電瓶的時候一名小偷意外被電死了,然後這個小偷的家屬向車主進行索賠25萬,現在結果怎麼樣了呢?
這個案件是周某和李某兩個人一起偷電瓶,一人負責望風,那麼另外一位在偷電瓶的過程中,由於當天下雨,加上電瓶當時正在充電,所以導致李某因為觸電被電死了。這件事故其實還是小偷自作自受,但是由於此次的事情涉及到了人命,那麼最後是怎麼處理的呢?其實車主也非常無辜,他的電瓶充電這很正常的一個事情。
根本就不會預料到竟然會有偷車賊來偷電瓶,小偷如果本身沒有想法不會有偷搶的行為的話,也不會因此而喪命的,所以主要是受害者對於自己的死亡造成了直接的結果。但是家屬很生氣啊,小偷的家屬卻要求車主賠償25萬元,並且一分都不可以少。所以最後法院的判決之後,要求車主賠償,小偷家屬5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那麼大家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滿不滿意呢?那麼小編我的看法是非常不滿意的,因為小偷如果不幹這些違法的事情,他怎麼可能會讓自己意外的把小命丟了呢?,並且電瓶車也是車主自己的財產,本身車主就非常的無辜。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可以一起來討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