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該局近期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共186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81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採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並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並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如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文昌文城高滿菜攤銷售的黃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文昌文城陳雪冰蔬菜攤銷售的黃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澄邁金江章貴鮮魚店銷售的黃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和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澄邁金江章貴鮮魚店銷售的綠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澄邁金江月玲菜攤銷售的黃豆芽,檢驗項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文章來源:中國食品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