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份證辦張電話卡出售,就能賺100元;用身份證再辦張銀行卡出售就能賺300元……利潤可觀,看起來是輕鬆就能賺錢的「餡餅」,事實上卻讓許多人掉入了陷阱。
在電信詐騙、網絡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中,最重要的載體就是銀行卡和手機卡,犯罪分子為了逃避打擊,買賣、租售相關資料的黑灰產業鏈也「應運而生」。
今年9月,甘肅天水秦州警方破獲了一起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業鏈案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22人,關停涉案銀行帳戶160餘個。
在這起案件中,除了4名專門倒賣對公帳戶的上線卡商外,還有10餘名提供個人身份證的犯罪嫌疑人。方某就是其中一名,那麼他是怎樣一步步進入黑灰產業鏈條的呢?
方某大學畢業後來到成都,今年年初,受疫情影響,沒有外出工作的他在QQ群中看到了做兼職的信息。「兼職信息稱『只要用個人身份信息辦理對公帳戶,前期提供身份證給500元錢,等證辦下來之後再給2500元,用完後帳戶即被註銷。』
由於當時手頭吃緊,方某沒有多想,便給對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之後又辦理了對公帳戶以及工商執照等。
今年9月,當警方順著線索一路排摸找到方某後,他才知道自己當初辦提供身份信息辦的帳戶出了事。
在警方破獲的多起黑灰產鏈條案件中,最底層提供個人身份信息的嫌疑人都有著與方某類似的經歷。
近年來,大量銀行卡、電話卡被不法分子購買後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給群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此次「斷卡」行動中的「卡」是廣義上的「卡」:在手機卡方面,既包括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在銀行卡方面,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帳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帳戶,即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斷卡」行動,主要是針對公民將個人所開辦的銀行卡和電話卡,提供給他人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等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由於受到實名制規定的限制,不法分子只能通過各種各樣的非法渠道獲得銀行卡和電話卡。
第一類就是開戶團夥。指自行或者經組織開辦銀行卡、電話卡的人員,這類人員以大中專院校的學生、外出務工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等居多,在利益驅使下,以自己的身份信息,為不法分子開辦各種銀行卡、電話卡。還有以出租、出借方式,提供自己的支付寶或者微信收款碼,幫助不法分子轉接贓款。甚至還有人高價出售實名制社交帳號,為不法分子哄騙受害人提供便利。
第二類則是帶隊團夥。是主要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夥。這類人深入偏遠山區,巧立名目,冒充相關單位職員,免費為山區農民辦理手機卡;以回饋老用戶,掃臉送禮品的方式,有針對性的為50歲以上的農村及城鄉結合部的老年人辦理手機卡等,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獲得身份信息或者手機卡。「在警方辦理的案件中,有一個犯罪團夥,在武山縣咀頭鄉的一個村裡,哄騙50歲以上的老人辦理了13張電話卡。」白洪波說:「警方在辦案的過程中發現,一名犯罪分子用來實施詐騙使用的手機號,辦卡人竟然是一個90多歲的老人。」
第三類是收卡團夥、販卡團夥。將收來的電話卡、銀行卡高價販賣給不法分子,用於電信網絡詐騙或者其他新型非接觸式、非接觸性犯罪。
2019年12月21日,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根據線索,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趙某傳喚到案。
經審查,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趙某非法收購、販賣對公銀行帳戶、網銀、電話卡以及公司營業執照、公章30多件套,獲利6萬餘元。
2020年10月29日,趙某被秦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同案犯強某等9人被判處一年兩個月到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斷卡」行動主要打擊的就是涉兩卡買賣鏈條上的所有人,每年因詐騙、網絡賭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劇不計其數,已經威脅到百姓的家庭幸福,擾亂了社會治安,所以在源頭上打擊買賣兩卡是勢在必行,也是當下最有效的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方式。
來源:藏藍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