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書是怎樣傳送的,二十裡就有一個驛站,專人負責傳送

2020-12-14 三日談工作室

說起古代,相信大家都知道,那時候交通不發達。有時候,皇帝頒布一條法令,地方可能半個月或者半年以後才收到法令文件。於是,為了能夠更快地傳達文件,人們每隔二十公裡就設置一個驛站。(插入圖片1)

驛站有三種傳送方式和兩種傳送速度可以選擇。這三種方式是陸驛、水驛和水路兼併。在每個驛站裡,都配置了驛舍、驛馬、驛田和驛船。之所以這樣設置,是因為官兵可以在驛站裡生活,一旦文件需要傳送,那麼就可以立馬出發。而兩種傳輸速度則是:一、普通傳送,速度為每天三百餘裡。一般來說,如果信封外面寫了「馬上飛遞」這四個字,那麼就意味著這個文件是普通傳送。二、緊急傳送,視情況而選擇快馬,比如每天能跑四百餘裡、六百餘裡等的馬兒,最快的馬兒一天可以跑八百餘裡甚至上千公裡。一些詩人曾描述過加急傳送文件的情形:揚起馬鞭,攜著書卷,飛馳而過,只留下一陣塵土。如果遇到擋路的人,那麼傳送者就會立刻從馬兒的身上跳下來,然後亮出金牌,大聲呵斥對方:「八百裡加急,膽敢阻擾者,抄家問斬!」聽到這番話以後,百姓都十分恐慌,連忙讓路。隨後,傳送者便重新騎上馬兒,揚塵而去。(插入圖片2)

根據史書的記載,在南北朝的時候,北周就已經設置了驛站,當時皇帝御用的馬兒一天最快可以跑三百餘裡。而到了唐朝的時候,加急文件最慢的傳送速度是一天五百餘裡。比如說天寶十四年的時候,安祿山私下組建隊伍,企圖起兵。而當時唐玄宗在都城之中,與安祿山相隔三千餘裡。為了及時向皇帝報告這一緊急信息,範陽官員連忙使用五百裡加急。不到六天時間,唐玄宗就得知了這件事,並做好了應對之策。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僅僅五百裡就可以達到這麼快的速度,那八百裡簡直可以說是神速了。根據唐朝的史書和一些典籍的記載,在唐朝最興盛的時候,全國共有一千六百多個驛站,兩萬多人從事加急文件傳送。其中,驛兵有一萬七千人。所謂的驛兵是指駐紮在驛站,專門保護文件安全的官兵。通常來說,傳送文件的人叫做「驛丁」、「驛夫」或者「驛卒」。從名字上來看,他們的地位可能比較低,但是任務卻十分繁重。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無論是高溫,還是暴雨天,他們都必須背著文件袋,趕緊把文件送到目的地。(插入圖片3)

一旦文件出錯或者傳送慢了,那麼就要受到十分嚴厲的懲罰。接下來,我們來詳細講一講其中三種常見的失誤:驛長責任。作為驛站的負責人,驛長必須定時向朝廷上報驛站馬兒的死亡情況和缺損情況,以及經費的開支。如果驛馬意外死亡或者缺損,那麼驛長需要賠償朝廷。如果驛長為了節約經費,私自減少驛站人員和馬兒,那麼就要杖罰一百。驛丁責任。每抵到一個驛站,驛丁必須更換馬匹,以防止馬兒中途累倒。如果驛丁不換馬,那麼就要杖罰八十。若是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送達文件,那麼就按天數疊加杖罰。比如說文書晚到了一天,那麼驛丁就要被杖罰八十。晚到兩天,那麼就杖罰一百六十,以此類推。文書被搶。若是被耽誤的是加急軍事文書,那麼驛丁的罪責就要加重一些。若是因為文書沒有及時送達而導致戰爭失敗,那麼驛丁就要被處以絞刑。根據唐朝史書的記載,有一次,一位官員處理一份將囚犯從河北發配到嶺南地區的文書。按理來說,他應該向河北和嶺南各發一份文書。但是因為事務繁忙,他只向嶺南地區發了一份文書,而沒有發給河北。這導致囚犯不能正常發配。於是,朝廷免去了這位官員的職位,並對他做出了處分。參考資料:《唐國史補》、《唐六典》和《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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