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嶽陽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系由嶽陽昌德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與煙臺康凱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合資成立,成立於2017年9月,位於湖南綠色化工產業園(長嶺分園內),總徵地面積70439.7m2,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配套齊全。目前,華中、西南地區塑膠跑道、膠粘劑、汽車等產業對聚醚多元醇有年十萬噸的巨大市場需求,但這些地區目前暫無聚醚多元醇生產廠家,相關產品完全依賴進口,供應極不穩定,已嚴重影響到相關產業的發展和新材料技術的普及。
因本項目所在地區的交通條件、供應時間、供應成本優勢明顯,為適應市場需求、企業自身發展需要,企業擬投資14316萬元開展建設66000噸/年特種胺新材料項目,具體產品包括48000噸/年聚醚(聚合物)多元醇系列產品,4500噸/年醇胺系列產品,10000噸/年聚醚胺系列產品,2500噸/年1,2-環己二胺系列產品及1000噸/年丙二胺系列產品。項目建設周期約為24個月,建成後可滿足相關產品區域市場要求。
二、項目建設合理性
1、產業政策符合性: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GB/T4754-2017),項目產品代碼為C類「製造業」,第26大項「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第261項「基礎化學原料製造」中第2619小項「其他基礎化學原料製造」,對照國務院批准頒發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本項目不屬於限制類和淘汰類中的相關內容,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2、規劃符合性:本項目用地位於長煉分園內,根據《雲溪工業園長煉分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可知,本項目用地符合長煉分園土地利用規劃;根據項目產品可知,本項目不屬於雲溪工業園長煉分園規定的43類不可引進項目,符合雲溪工業園長煉分園產業規劃;項目位於長煉廠區的沿江工業帶內,符合《嶽陽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30)》產業規劃;項目位於嶽陽煉化一體化基地範圍內,符合《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及《湖南省石化行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三、環境質量現狀
1、環境空氣:項目區域空氣品質常規監測因子SO2、PM10、NO2均滿足二級標準中的日均值要求,監測當天特徵因子NH3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表1居住區最高允許濃度標準值。由引用監測結果可知,文橋鎮居民點的TVOC監測值超過《室內空氣標準》(GB/T 18883-2002),整體而言,區域環境質量良好。
2、地表水:通過監測數據表明,納汙水體水質各項監測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要求,水體水質基本能滿足相應環境功能區標準要求,水環境質量現狀良好。
3、地下水:通過監測數據標明,現狀地下水中的質量監測因子除pH、氨氮和揮發酚不能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Ⅲ類標準要求外,其餘監測因子均等達到相關標準,評價區域地下水環境一般。
4、環境噪聲;由監測數據可知,擬建項目各測點監測結果均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 類標準,表明項目區域聲環境質量良好。
四、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主要是地基開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廠房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廢水、廢氣及廢渣的影響。項目施工過程中企業擬採取一系列環保措施降低相關施工影響:包括汽車限速行駛、保持路面清潔、灑水、在合理時間施工減少噪聲影響等,隨著施工期結束,相關施工期環境影響將消失。
2、營運期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1)地表水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汙水、生產設備和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及循環排汙水。
項目生活廢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後與生產廢水一起經自建汙水處理站預處理,經處理達到進水水質接管標準後排入中石化長嶺分公司現有汙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後經中石化長嶺分公司總排口外排長江。長嶺汙水處理廠總排口執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和《石油化工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1水汙染物直接排放標準,取其兩者較嚴標準執行。綜合可知,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對地表水環境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2)大氣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罐區儲罐呼吸廢氣、管線吹掃廢氣、胺化裝置脫氣脫水廢氣及聚醚裝置真空廢氣。
項目一期工程擬建一套氨3級降膜吸收塔用於含氨(胺)尾氣吸收,一套水噴淋吸收塔用於聚醚、罐區等非氨尾氣的吸收,根據工程分析可知,本項目運營後排放的廢氣汙染因子可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表2標準及《石油化學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31571-2015)。
綜合可知,項目產生的廢氣對擬建項目周邊大氣環境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3)噪聲:擬建項目建成後,廠界晝、夜間噪聲均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由此可知,項目運營期噪聲能夠滿足廠界達標排放的要求。
(4)固體廢物: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廢包裝桶、廢催化劑、廢導熱油及生活辦公垃圾。 廠區各類危險廢物全部按《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進行暫存、管理,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汙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進行暫存和管理、運輸;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後及時送當地垃圾填埋場處置。
本項目固體廢物在處置前由項目固廢暫存場暫存。
五、環境風險影響
本項目用到的危險化學品主要為丙烯腈、環氧丙烷等,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附錄A.1和《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0)的有關規定可知,本項目無重大危險源。
企業委託有相關資質的社會車輛進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危險品運輸時,要求所依託的運輸單位指派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負責押送,運輸期間嚴禁搭載無關人員,隨車應配備相應的救護、防護用品,車輛不得超載。
針對項目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事故,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從上到下認清事故發生後的嚴重性,增強安全生產和保護意識,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工作規程,杜絕事故的發生。提高操作、管理人員的業務的素質,加強對操作、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普及在崗職工對環境風險的基本知識,對操作人員進行崗位規範定期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並加強對職工和周圍人員的自我保護常識宣傳。
六、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相關產業政策及規劃,項目建成後,對優化企業產業結構、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以及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建設項目採用了先進的工藝技術,清潔生產水平高,汙染物產生排放量較低,在採取和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汙染防治措施後,工程建設帶來的不利環境影響程度能得到進一步減輕,區域環境功能不會發生改變,預測表明對評價區的水、氣、聲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項目所在地的環境質量。
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該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七、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聯繫方式
建設單位:嶽陽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綠色化工產業園(長嶺分園內)
聯繫人:易工
聯繫電話:17098820130
環評單位:湖南志遠環境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嶽陽市經濟開發區
聯繫人:李工
聯繫電話:0730-8609819
八、徵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徵求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您對該項目建設所持的態度和原因;您認為工程建設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響;您對在本項目環境保護措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公眾對本建設項目現狀及以上內容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電話、書面向建設單位提出,請在發表意見時提供聯繫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湖南志遠環境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嶽陽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