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18日),北京市順義法院首次遠程審判一起刑事案件,並當庭落槌。該案系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北京特派律師事務所肖士廣律師擔任被告人劉某的辯護人。
法院的法庭裡,被告人的位置擺放著一個電視屏幕,其中顯示著劉某在距離順義法院30多公裡之外的看守所數位化法庭內的影像。
「我的畫面清晰嗎?能聽清我說話嗎?」庭審中,順義法院院長李旭輝作為本案主審法官多次通過話筒詢問劉某。舉證環節,劉某的辯護人肖士廣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收據,用以證明被告人曾賠償被害人損失。書記員將收據放到投影儀上,隨後收據出現在看守所數位化法庭的電視屏幕上。劉某當庭表示,對證據沒有異議。
庭審結束後,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懲處。鑑於劉某自首,部分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且自願認罪認罰,故綜合以上情節判決被告人劉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劉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並對肖士廣律師表示深深的感謝。
庭後,順義法院院長李旭輝表示,刑事審判工作按計劃正常開展系避免案件久拖不決,「如果一直不開庭,被告人有可能會面臨超期羈押的問題。」李旭輝說,為保障被告人和出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順義法院在消毒的同時會要求出庭律師如實報告近期行程和身體健康情況,測量體溫並佩戴口罩。
北京特派律師事務所肖士廣律師表示,武漢疫情爆發至全國以來,全國上下一心抗疫很多工作按了暫停鍵,但是被告人面臨超期羈押會侵犯其合法權益,順義法院懲罰犯罪、保障人權方面在全國是一個積極的引導表率,中間經過了控辯審三方的積極溝通,達到了良好的效果。
順義法院介紹,順義看守所搬遷後距離法院有40多分鐘的車程,來回至少需要一個半小時。為提升刑事審判效率,法院與看守所溝通協調,在看守所的新址建成了一大兩小三個法庭。疫情暴發以來,雖然法院儘可能地減少開庭數量,但刑事審判工作又不能停滯不前,為了解決兩者矛盾,法院利用現有的看守所法庭,加速了信息化建設。日前,順義法院用3天時間完成了對看守所法庭的信息化改造,使看守所法庭具備了遠程開庭的條件。
該案件北京衛視、新京報、新浪網等多家新聞媒體現場對安檢、填寫疫情調查表、進入法庭、庭審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全面的錄音錄像宣傳,從而弘揚了法律在保障社會發展保障人權的基本精神作用。
疫情爆發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為疫情防控提供堅強有力司法保障。北京市高院發布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行工作安排的公告》,指導和規範法院疫情期間有序開展在線訴訟工作。
根據相關要求,部分刑事審判工作採用了遠程審判的方式。通過應用信息化技術,遠程視頻開庭,一方面大大降低了被告人交叉感染的風險,確保在押人員零感染,實現防疫工作無紕漏;另一方面法院工作也可以按計劃正常開展,避免案件久拖不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遠程審判的難點在於保障被告人的陳述、申辯等權利。劉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北京特派律師事務所肖士廣律師多次和被告人溝通,並展示了劉某對被害人近親屬進行賠償的收條及現場勘查取證等相關證據,法院經過質證採納了該組證據和辯護意見,判決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北京順義法院通過規範遠程審判的程序,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來源:北京特派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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