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黃金蘭,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原載 | 《文史哲》2017年第1期,155-1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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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人情曾在傳統熟人社會中發揮出積極的秩序功能:面子曾是有效的行為激勵機制;人情則是社會互助與團結的重要手段。然而,隨著傳統熟人社會的式微,這兩種文化機制卻出現了功能變異:面子不僅成為片面逐利行為的誘因,也容易導致公共權力的腐化;人情不僅淪為人們斂財或行賄的手段,而且充當著社會分裂的推手。那麼,何以會出現這些變異?主要原因在於當下社會結構的變化及其所導致的輿論結構的改變。
一、面子、人情:源自中國傳統熟人社會的獨特文化機制
儘管傳統社會都可能是一個熟人社會(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滕尼斯關於共同體的論述中窺見一斑,他所提到的血緣共同體、地域共同體抑或精神共同體,無疑都屬於熟人之間的社會結合形式),但中國傳統社會與西方傳統社會還是還是有著本質區別。主要體現為,在這兩種社會中,人們之間的基本結合方式不同。在西方,人與人主要基於信仰而結合——滕尼斯說,精神共同體才是「真正的人的和最高形式的共同體」;而在中國,人們之間則主要因血緣而結合——無論是費孝通意義上的「差序格局」,還是瞿同祖所說的「同心圓式的社會結構」,都旨在表明,血緣是中國人一切社會聯繫的起點。我們甚至可以說,血緣不僅是中國人社會聯繫的起點,也是其行為指向和人生意義的最終歸宿。這一點,不僅深深蘊藏於民間觀念當中,也體現在作為官方正統的儒家思想中。馮友蘭曾指出,「在舊日所謂五倫中,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關於家底倫已佔其三。其餘二倫,雖不是關於家者,而其內容亦以關於家底倫類推之。如擬君於父,擬朋友於兄弟」。
簡言之,西方傳統社會主要以信仰為紐帶聯結起來,中國傳統社會則主要以血緣為紐帶聯結起來。紐帶的不同會造就不同的人際關係格局:以信仰為紐帶的社會關係,人們之間容易形成一種平面格局,在宗教語境中,神靈之下,眾生平等;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關係,則容易形成一種「差序格局」——血緣的最大特點就在於,它會天然地造成人們之間關係的親疏遠近。同時,社會格局的不同會引發人們行為取向上的差異:在平面格局中,人們易於秉持普遍主義;在差序格局中,人們則容易信奉特殊主義。關於後一點,帕森斯曾有過專門論述:「儒家在道德上支持的是個人對於特定個人的私人關係――在道德上強調的只是這些個人關係。為儒教倫理所接受和支持的整個中國社會結構,是一個突出的『特殊主義』的關係結構。」
那麼,特殊主義的行為取向,會派生出哪些具體的文化機制呢?最主要的在於面子、關係和人情。由於特殊主義的核心要義是區別對待,因而它能夠衍生出以下幾層意蘊:首先,它意味著所有人在地位上都不是對等的,是有差異的,這些差異要麼源於由血緣而引發的輩分高低,要麼源於由名望或成就所導致的社會地位的不同;其次,它也意味著,人們與他人的社會關聯度存在差異,從強關係到弱關係再到無關係;再次,以上兩點又給社會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如何在保持社會關係參差不齊的同時,不至於使社會面臨分裂的風險?可以說,以上三方面,分別對應面子、關係和人情。首先,由於彼此地位不對等,因而地位高的人理應受到更多尊重——此種因輩分或社會地位而獲得的額外尊重,便是面子的最初來源。其次,社會關聯度的差異既要求人們根據不同關係類型採用不同的處事準則,也迫使他們在特定情形中,必須對這些關係進行調適與改變,而這後一點,就必然引發關係的運作。再次,由地位差異和關係強弱所導致的區別對待,容易給社會帶來離心力,因此,特殊主義在強調區別對待的同時,也強烈呼喚一種日常化的社會團結機制,而以「禮尚往來」為核心和基本規範的人情,恰恰能夠承擔這一功能。
在這三種文化機制中,面子和人情的秩序功能較為明顯,關係雖具有一定的積極功能,但其消極意義更為顯著。其積極功能主要體現為,在傳統社會中,關係的恰當使用,有助於人們克服交往障礙。然而,關係學的發達及關係的廣泛使用,卻也容易給社會秩序帶來諸多潛在危害,核心之處就在於,它不僅會導致社會資源分配的不公,還容易滋生公共權力的腐敗。因而,總體而言,儘管從最初功能上看,關係機制的確具有一定積極功能,但其此後的發展卻不可避免地會引發對關係的過度鑽營,進而給社會秩序帶來破壞性影響。因此,下文將著重就面子與人情的積極秩序功能展開討論。
面子是中國文化中一種極為複雜的心理機制,它通常是指人們因他人對自身的積極評價或特別對待而產生的心理滿足感。此種滿足感的實現通常源於三種方式:一是憑藉先天所具有的某種身份或地位;二是通過後天的努力奮鬥;三是依靠某種刻意經營。第一種方式獲得的面子也就是翟學偉所說的「先賦性臉面」。第二種方式獲得的面子也即所謂「獲致性臉面」或「成就性臉面」。以第三種方式獲得的面子,實際上是一種虛假「面子」,它是通過做「面子功夫」而刻意營造出來的。在傳統社會中,「先賦性臉面」與「獲致性臉面」通常會獲得社會的積極評價,而「面子功夫」則多為人們所不恥。
就面子的功能來說,由於先賦性臉面是憑藉一些先在的因素而獲得,因而它對人們行為本身的影響並不十分明顯;而「面子功夫」又是以某種形式化的方式「做」出來的,因而也難以對人們的行為產生激勵;而獲致性臉面卻不同,由於它是通過人們後天努力而獲得,因而具有明顯的行為引導和激勵作用。由於完善的人格、卓越的社會成就和名望都能給人帶來面子,這無形中會引領人們朝著這些方向去努力,面子所具有的正面激勵功能由此得以顯現。同時,中國傳統社會非常看重血緣,這使得人們的家族觀念和家族榮譽感極其濃烈,以至於在他們看來,自己所取得的成就與名望,也是整個家族的榮光,這一點進一步強化了「成就性臉面」對人們行為的激勵作用。
除正面激勵外,面子還能對人的行為起到反面抑制作用。一個人的不良行為不僅會損害自己的名聲,還會波及他所在的家族;同時,面子的減損在給人們帶來不良心理感受的同時,還會使他們陷入一種不利的社會處境。因而,無論是基於主觀感受,還是功利考量,人們都需要積極地約束自己,以不至於做出違背基本社會規範和價值準則的行為,而這,凸顯出面子對人們行為的反面約束作用。
這裡所討論的人情,特指一種社會交換方式,其核心是「禮尚往來」。總體而言,人類的交換行為可以區分為經濟性交換與社會性交換,在經濟性交換中,交換的首要原則是等價性,所謂「親兄弟,明算帳」;而在社會性交換中,保持雙方關係的持久性是交換的重要原則,在此,「把帳算清」意味著交換關係的結束,因此,等價性與社會性交換是不相容的。既然等價性不能作為社會性交換的原則,那麼,這一交換形式靠什麼來維續呢?簡言之,就是禮尚往來。所謂禮尚往來,就是要保持一種施與報之間的微妙平衡,它意味著,人們在與他人進行社會交往時,務必要做到「投我以桃,報之以李」(《詩經·大雅·抑》)。可以說,人情就是靠著施與報之間一來一往的循環往復,來實現關係的持久維續。那麼,人情在傳統社會中具有怎樣的功能呢?
首先,互助功能。人情強調施與報之間的平衡――此種平衡一方面體現為行為要求上的有施必報;另一方面也體現為數值要求上的報略大於施,以便產生新的人情負債關係。可以說,此種一施一報、一報一施的往返更替,能夠在人們之間形成一條物質上的互助鏈。處於此鏈條上的人們,在別人有需要時,會給予物質上的幫扶,同樣,在自己面臨困境時,別人也理應施以援手,這些幫扶與支援,能夠起到有效地防範與化解風險的作用。
其次,團結功能。一個社會的團結,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實現方式。它可以通過某種超驗的共同信仰,也可以通過一套世俗的價值體系,還可以通過人們生活上的休戚與共和相互需要。而人情循環的存在,恰恰促成了人們之間的休戚與共和相互需要,正是此種生活上的休戚與共和相互需要,將人們緊緊地凝聚和團結在一起。
首先,面子評價標準的物質化。在傳統社會中,面子的評價標準十分多元,它既可以是非物質性的人格、成就與名望,也可以是物質財富。不過,財富欲成就一個人的面子,必須加入某種道德考量:一方面,它要求財富本身以正當的方式獲得;另一方面,財富擁有者肩負著回饋社會的道德使命。然而在當下,財富日益成為衡量面子的最重要甚至唯一標準——這一點,我們從當下各種形式的炫富行為便可窺知一斑。在面子日趨物質化的同時,其原本具有的道德尺度也逐漸喪失,這必然引發各種形式的逐利行為,人們為了追求物質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惜以違法、犯罪為代價。
其次,面子運作的虛假化。在傳統社會中,通過做「面子功夫」而刻意營造出的面子通常為人們所不恥,因而它並非面子運作的常態,而是一種病態。然而在當下,「面子功夫」卻儼然成為面子運作的常態。它不僅存在於民眾日常生活中,還廣泛存在於公共權力領域。而虛假面子行為,尤其是公權領域中的虛假面子,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它不僅會給民眾利益造成傷害,還會導致公共權力運作方向的偏移,以及公共權力本身的腐化。
首先,人情淪為一種斂財手段。本來,人情是依靠建立在禮尚往來基礎上的施、報平衡來實現社會互助的,現如今,此種平衡早已被打破,人們急切地想要跳出此種平衡,而使人情的運作朝著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方向發展。在當下很多地方,尤其是廣大農村,花樣百出的人情名目被源源不斷地製造出來,人情儼然成為了人們斂財的手段。
其次,人情成為變相的行賄手段。在傳統社會中,人情不僅強調相互性,而且注重數值上的微妙平衡。而現在很多情況下,人情成為單向度的輸送,即便是相互的往來,人情的支付也極其懸殊,尤其當人情一方是權力的擁有者或支配者時。此種情境,表面看來是人情運作,實際上卻是一種變相行賄。這一行賄手段,相對於其他手段而言,更加隱蔽,更難以偵查辦,因而也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
再次,人情加劇著基層社會的分化。由於人情在當下已淪為一些人斂財的工具,因此,一些經濟條件欠佳的民眾不願再參與到人情循環中,而自外於人情循環的結果卻是,他們面臨被邊緣化的危險。因而,人情在當下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社會分化手段,它在強化富人地位和話語權的同時,也使窮人的地位愈發弱化和邊緣化。
自清末開啟法制現代化以來短短百餘年的時間裡,中國的社會結構正經歷一場深刻變革,傳統的熟人社會正與我們漸行漸遠。有學者將當下中國社會稱為「半熟人社會」或「無主體熟人社會」,我們雖未必完全贊成他們的提法,但這兩個概念的提出,卻彰顯出當下中國社會結構正發生重大改變。也即,它不再是那個生產面子、人情等文化機制並為之提供養料的社會土壤。而土壤的改變,終將使生活於其中的「作物」發生變異。
文化土壤的意義主要在於,它能夠給運行於其中的文化機制提供兩大條件:一是用以支撐它們的社會價值體系,二是使它們得以有效運轉的社會輿論機制。前者為實體性條件,後者則是手段性條件。就實體條件而言,由於用以支撐面子、人情的那套社會價值,無疑屬於羅伯特·芮德菲爾德意義上的小傳統,儘管自清末改制以來,原有的大傳統已基本解體,但活躍於中國社會的小傳統卻仍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因而,用以支撐面子、人情的那一套價值體系,並不會因為百年來政權的更替和各種社會運動而不復存在,它們仍然以自己的方式頑強地存在於社會當中。
既然面子、人情的實體性條件依然存在,那麼,它們又何以會發生變異?原因主要在於,它們賴以存續的手段性條件發生了變化,也就是說,原有的社會輿論機制出了問題。與大傳統之運行主要依憑官方力量不同,小傳統所依靠的乃是民間力量,尤其是社會輿論的力量。在傳統的熟人社會中,社會主體是常在的。主體的常在意味著社會輿論對人們行為具有重要的影響力和約束力,尤其是當針對特定個體的輿論形成一種蝴蝶效應時,會使相關者面臨一種集體褒揚或千夫所指的局面。可以說,正是這一重要和強勢的輿論氛圍,才使得面子機制的運行不至於突破社會規範為人們行為所設定的基本框架和底線,面子本該具有的道德維度也不容易被剝離;以及進一步地,面子對人們行為的激勵作用才可能充分發揮。同樣,人情的運作才不會偏離「禮尚往來」所蘊含的基本規定性,施與報之間的均衡及連續性才不容易被打破,人情所具有的互助與團結功能也才能得以顯現。
然而在當下,社會結構的改變,以及社會流動性的增加,必然導致主體的不常在。這不僅使社會輿論對人們的重要性大大降低,輿論本身也難以形成強大的壓力。此種情境之下,人們雖仍看重面子,但追求面子的手段卻與此前截然不同;同時,他人也不再過問面子是否以合理的方式獲得,而只看重結果,面子的評價標準不可避免地物質化了。輿論的鬆綁也使人情的運行偏離其正常的軌道,而朝著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方向發展,人情的均衡性讓位於掠奪性;並且,人們為了獲得更多的社會資源,不惜將人情變換為權力尋租的合法外衣——這不僅會把社會帶入更深層次的分化之中,而且會助推公共權力的腐化。
面子、人情等熟人社會文化機制,曾在傳統社會中發揮著積極的秩序功能:直觀表現為心理機制的面子,可以通過作用於人的行為而對社會秩序產生重要影響;以社會交換方式存在的人情,亦能在實現社會互助的同時,默默推進社會的凝聚與團結。所有這些功能的發揮,很大程度上仰賴於傳統熟人社會強大的輿論場。然而,百年來的現代化實踐,已使熟人社會與我們漸行漸遠,運行於其中的強大輿論場也日趨弱化。社會輿論對人們行為的鬆綁,導致附加於這些文化機制之上的社會規範和道德尺度逐漸脫落,原本助推社會秩序的面子與人情,已完全被個人私利所裹挾。其結果便是,在當下,它們非但無益於社會秩序,相反,甚至構成對秩序的嚴重威脅。因而,如何採取有效應對措施,來遏制這些文化機制的反秩序傾向,甚而至於,重新拾回其秩序功能,便成為熟人社會日漸式微之際,我們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