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 02:1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這真是解了我們公司的燃眉之急,保障了我們公司正常運轉,太感謝了!」原告激動地說道。
「我們也得好好謝謝張法官和原告公司,能夠切實考慮到我們公司的難處,給我們延長了履行期限。」被告也誠懇的致謝。
4月24日,黃驊法院調解現場,當雙方拿到調解書的那一刻,紛紛對承辦案件的民二庭負責人張仙表示感謝,於是才有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2017年,黃驊港某公司與北京某公司籤訂建設施工合同,就工程借款及權利義務作了明確的約定。2019年,工程完工後,雙方結算工程款5000多萬元,北京某公司於2019年12月為黃驊港某公司結算工程款3000多萬元後,剩餘1600多萬元一直未給付。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響很多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經營陷入困境,黃驊港某公司也急需資金維繫生產經營,多方催要無果後,將北京某公司訴至黃驊法院。
張仙自2020年4月初收到該案後,經認真研究發現,此類案件原被告矛盾雖並不一定很激烈,但在疫情影響和復工復產形勢之下,儘快化解雙方的矛盾,讓企業恢復生產經營迫在眉睫。她一方面積極與原被告溝通,了解詳細的案件情況,對具體欠付工程款數額進行確定;另一方面,居中調合,發揮司法職能,全面分析利弊,為化解雙方企業爭議提供合理化建議,力爭促成雙方友好協商儘快化解紛爭。
「既然你們雙方對案件事實和工程款數額沒有異議,那就只需在給付時間及給付方式上進行協商。因為疫情導致停工停產,對雙方都有影響,那麼雙方應該互相體諒,被告全部履行有困難,那能不能先給付一部分案件款,讓原告渡過暫時的困境,而原告給被告延長一下履行期限,分批分期履行。雙方協商解決是目前最快的辦法,也是最好的方式,一旦進入審判程序,被告到時就要一次性履行全部工程款,否則就會面臨被執行的風險……」最終,經過張仙設身處地的釋法協調,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分三次履行全部案件款。1600多萬元的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僅用時不到一個月,完美落幕,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了有效保障。
來源:黃驊法院
原標題:《復工復產 | 「千萬」案件調解結案 司法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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