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完綜藝節目《看我的生活》,歐陽震華和佘詩曼的聊天中,提到凍卵,佘詩曼說自己很喜歡小孩子,但是現在年齡不小了,卻還沒有男朋友。歐陽震華便提出了凍卵的建議。這未嘗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接著刷微博就看到,某女性代表建議禁止單身女性凍卵。看完無法理解,一腦袋問號。我凍自己的東西,憑啥要經過別人的同意?
從卵泡的成長發育規律而言,23-30歲為女性的黃金生育年齡。而很有可能有一部分女人在適合生育的年齡卻無法遇到適合做孩子父親的人。通過科學手段,將生命力最旺盛時期的卵子冰凍起來,保存生育能力,不是對自己負責,對丈夫負責,對孩子負責嗎?
禁止凍卵的建議,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女性有權利決定自己生不生孩子、和誰生孩子、生幾個孩子,以及用什麼方式生孩子。
當然,決定凍卵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看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符合條件,諮詢醫生凍卵需要承擔的風險都有哪些,畢竟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
不知道這位女性代表的建議究竟是在「代表」誰?反正我認為代表不了因為各種原因,到了適孕年齡卻不能生育的廣大女性。這位代表還說「如果大家都去凍卵,那誰來生孩子呢?國家需要發展,生了孩子,才能當兵、務工,才能上大學,沒人生孩子,大學不都空了嗎?90後本來就不想生孩子,中國現在生育率下降,中華民族的繁衍,全靠女性生孩子,為國家做貢獻。」難道中國女性能為國家做的貢獻就是生孩子嗎?不知道這樣的人怎麼好意思自稱「衛生部專家」。女性應該有自己決定和選擇的權利,不是生育的機器!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位女性口中說出來的。在強調女權,男女平等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先學會尊重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