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曾經轟動整個韓國社會的「素媛案」主犯趙鬥順終於出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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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的沉寂後,惡魔最終還是回來了。
而在此之前,有關他出獄細節的曝光就引發當地民眾的恐慌。
首先是趙鬥順的獄友透露,趙鬥順在獄中每天堅持健身,「儘管已經68歲但身體強健得就像二三十歲的小夥一般」。
儘管韓國法務部表示「能在一個小時內做1000個伏地挺身」的說法是謠言,但趙鬥順仍然展現出遠超同齡人的身體素質。
除此之外,他還保留著極度扭曲的性慾,曾多次自稱「監控攝像頭的電波能讓他產生性興奮」。
更可怕的是,有這樣一句話經常出現在趙鬥順的請願書中:「最後拜託您了,懇切地希望您一定要讓我和受害者見面。」
說他是去懺悔的,你們信嗎?
這擺明了就是黃鼠狼給雞拜年啊!
聯想起趙鬥順在被捕後還曾囂張地威脅警方:
「我就算吃15年、20年的牢飯,即使出來已經快70歲,我也會在監獄裡好好運動,你就等著我出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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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所謂的「請求」真的讓人脊背發涼,倘若真的如他所願,那麼後果一定不堪設想。
可怕的是,趙鬥順的「願望」並不是天方夜譚。
02
常言道:「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然而趙鬥順的存在,讓「惡魔」一詞都都黯然失色。
冷靜、聰明、殘忍、噬血、暴虐、變態、瘋狂......
用盡一切你能想像到的詞語,都難以形容他的可怕。
十二年前慘遭趙鬥順毒手的女孩娜英,下體撕裂腸體流出,腹部多器官壞死,一度生命垂危,雖然經搶救保住了性命,但也留下了終生殘疾。
據調查,娜英之所以會受到如此大的傷害,是趙鬥順在實施強姦後為「毀滅證據」而破壞她的身體。
而當他被捕後,完全沒有認罪的想法,並一直用「喝酒後神志不清」為自己辯護,最終只得到了十二年監禁的懲罰。
他比我們想像中的更聰明,更縝密!
那麼,十餘年的鐵窗生活會磨平這是野獸的利齒嗎?天真!
為了讓他能「回歸社會」,趙鬥順在獄中曾接受了數百個小時的專業心理治療。
然而在2018年,他的反社會人格指數依然高得突破天際,甚至超過一些連環殺人犯。
最近韓國京畿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人員評估稱:趙鬥順再犯案的可能性高達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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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個毛骨悚然的細節是:
趙鬥順表示自己出獄後會繼續留在受害者娜英所在的城市安山,而他的住所距離娜英的住所僅僅三分鐘路程!
在趙鬥順服刑的日子裡,娜英的家人不是沒有想過搬家,但一來受家庭條件限制沒法遠走他鄉,二來不管他們把家搬到哪裡,趙鬥順的妻子總是如影隨形般地跟著搬到附近,陰雲不散。
我似乎已經看到了趙鬥順出獄後的結局:
當遍體鱗傷的娜英好不容易長大成人、從被侵害的陰影中走出來時,那個童年的噩夢再一次站在她的身前:看,我又回來了!你還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實在難以想像,這樣的罪犯還能被釋放,還能以一個合法公民的身份繼續生活在受害者的身邊。
太過諷刺,太過魔幻。
03
難道說,就沒有什麼東西能制裁趙鬥順了嗎?
我們先來看看韓國是怎麼做的。
首先,對於這樣一起情節極為惡劣、危害極為巨大,還是針對幼女的強姦犯罪,韓國的法院只判了趙鬥順12年!
趙鬥順「飲酒後不能自控」的荒謬言論,竟然被法庭採納,並成為了重要的判決依據。
要知道,這個人可是在「素媛案」之前就已經有十幾次前科且手上沾著人命的慣犯啊!
這個結果狠狠扇了每一個心懷善良與正義者的臉。
它無疑是告訴韓國社會的潛在罪犯們:
只用付出十來年「衣食無憂」的鐵窗生活,你就可以殘忍地強姦並肆意傷害一個未成年女性!
無論你作了多大的惡,哪怕是連環殺人案,都能保住性命,甚至還得到來自政府的「人權保障」。
時間跨度十餘年的素媛案,讓韓國的司法體系成為了笑話。
面對著憤怒的民眾,韓國政府與司法機關做出了一定的讓步與改進。
為了出獄後繼續追蹤罪犯,韓國國會於2019年通過了《趙鬥順防治法》。
趙鬥順在出獄後將佩戴7年的電子腳鐐,能實時定位,並派遣專門的警務人員定期審查他的行蹤。
趙鬥順所住的城市增加了數千個監控攝像頭,並安裝了大量能第一時間報警的「安心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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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於一個窮兇極惡的罪犯而言,這些措施能起到的作用極其有限。
無論請願的民眾有多少,無論社會中反對的聲音有多高,真正起到關鍵作用的量刑卻是分毫未動。
面對如此巨大的法律漏洞,韓國從政府部門到司法機關竟然沒有一個敢於站出來維護受害者以及廣大民眾的權益。
連犯人趙鬥順的照片,都是由韓國MBC電視臺在一檔名叫《真實探索隊》的節目中冒著「違法」的風險放出來的。
「為了讓社會都提高警惕,我們節目組決定公開他的長相,因為國民安全大於罪犯肖像權。」
這是一次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官逼民反」。
我不止一次思考過:
這究竟是怎樣的一個國家,才能把民眾逼到如此地步?
然而無論怎樣最後我都失望地發現:在資本主義財閥控制下的韓國,有些問題真的是無解的。
畢竟在資本財閥的運轉邏輯裡,沒有「保護弱者」這一說法。
04
在反映社會現實題材的文藝作品中,韓國電影向來獨樹一幟。
無論是《素媛》、《熔爐》還是近期的《寄生蟲》,都將社會的殘酷、人心的可怖刻畫得入木三分。
原本大家還驚嘆於編劇高超的水平與洞察力。
然而一系列魔幻現實的轟炸之後,人們才終於發現:
這一切不過是韓國民眾現實遭遇的真實寫照,是人們心中倔強的吶喊。
生活中解決不了的東西,只能寄托在文字與影像之中。
「這是一潭絕望的死水,清風掀不起半點漣漪。」
這句話,大概能送給魔幻的韓國社會。
每當思考起這些問題時,我都無比慶幸自己身在中國:
我們有強大的國家機器,我們有可敬的人民警察,我們更有能讓罪犯膽寒的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強姦罪的最高處罰是死刑。
在今年8月的哈爾濱性侵幼女案中,強姦四歲幼女並致其重傷的犯罪嫌疑人劉某國就將面對極刑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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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云: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無數血淋淋的事實告訴我們:
有些罪惡無法通過善良來教化,只能通過暴力來懲戒。
對罪犯容忍,就是對自己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