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
是大自然的重要組成部分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保護野生動物
維護生態平衡
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
全民齊心戰疫情
正是共擔風雨時
湘鄉公安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
嚴!厲!打!擊!
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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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森林公安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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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湘鄉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壺天鎮中石村的山上有獵捕野生動物的電網,請求公安機關處理。接警後,森林公安聯合壺天派出所、刑偵大隊立即開展調查,現場收繳獵捕野生動物的電網、太陽能發電板、手機遠程控制系統等設備。通過調查走訪及綜合分析研判,確定李某某(男,43歲,婁底市婁星區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近日,專案組民警趕赴婁底市將李某某抓獲歸案,在充分的事實和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對其在未取得狩獵證和狩獵許可的情況下,在禁獵期、禁獵區使用禁用的狩獵工具進行非法狩獵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李某某因涉嫌非法涉獵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自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以來,森林公安積極落實上級部署要求,對非法獵捕、販賣、食用野生動物行為開展全鏈條打擊,堅決遏制非法獵捕和非法交易,有效維護了湘鄉野生動物資源安全。
非法狩獵搞不得
別怪小編沒提醒你
禁獵(捕)期: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禁獵(捕)區域:全省行政區域
「保護野生動物維護生態平衡」
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
法律禁止即不可為
非法狩獵野生動物
違法成本遠遠高於所獲利益
萬萬不可為!
科普小課堂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隻以上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的情形。一切野生動物均受法律保護,無論是否屬於國家級保護動物,任何非法獵捕的行為均不可取。
來源:湘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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