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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橋妮
年少時,就聽過這樣一句頗感浪漫的話:世上最幸福的事,就是我在最好的年紀遇見了你。
那時的我覺得,這是一幅怎麼樣美麗的畫面,如同電影裡的大柔光,慢鏡頭,連空氣中都散發著甜蜜的味道。男女主人公相遇,相知,相愛,譜寫出動人的愛情故事。
於是我心裡就有一個執念,覺得人一定要在自己最好的年華遇見那個他,要不然就一定為成為此生的遺憾。這個想法直到我慢慢成熟,才開始轉變。
在安妮寶貝的書中有這樣一個故事:
男人和女人在闊別四年後,再一次相聚,此時他們都有了屬於自己的生活。
男人要去一個小城看工廠,於是打電話給女人,問是否願意同去。
女人心裡明白,他們彼此都想著見對方一面。
見面時,男人依然用著女人多年前給他買的皮帶和皮夾,雖已磨損得厲害,但姿態自然,仿佛已成為男人的一部分。
男人生活平庸安定,這幾年如同在溫水裡沉墮,不愛交際,最愛的不過是抱著兩歲的女兒去散步。
兩人一起聊天,吃飯,像久違的摯友。
分別時,男人說,今日見你,心裡依然有強烈的歡喜,覺得所有的時間和空間仿佛都沒有存在。只是以前的快樂時間,終究是回不去了。
女人說,那時的我們太年輕,桀驁不馴,對生活有諸多不甘和失望,因此彼此折磨。很多人如果換一個時間認識,就會有不同的結局。
這個故事好像回答了這麼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很難和初戀走到最後?我們常說,人生最美好,最真摯的感情莫過於初戀。那時的我們只要愛,只想愛,不會計較條件,不會權衡利弊。
那時我們青春正好,那時我們把愛當作全部。那算是我們最好的年紀,所有的一切都生機勃勃。
可那時,除了是我們最好的年紀外,還是我們最桀驁不馴,最肆無忌憚,最沒有能力守護彼此的年紀。遇到了最想共度一生的人,到底是幸運還是不幸?很難講。
年少的我們還沒學會如何去愛,空有熱情,少有清醒。以為山盟海誓就能天長地久,以為只要互相喜歡必將轟轟烈烈。
年少的我們血氣方剛,太過衝動,還容易把最無用的面子看得比天大;年少的我們都倔強,寧願自己流著淚強撐,也不肯向對方妥協;年少的我們還沒學會如何珍惜,肆無忌憚去揮霍感情,總覺得沒什麼大不小;年少的我們總是愛得太用力,以至於愛得太疲憊。
作家毛璐在她的書裡寫過這樣一段話:你問我覺得最幸運的事情是什麼,最幸運的是,我沒有在最美的年華裡遇見你。那時的我們,空有青春美貌,卻沒有清醒的頭腦,只顧自己愛,卻不懂得對方的需要。
現在想來,沒有在最好的遇見那個對的人,可能是上天不想你錯過他。
當我們經歷生活的磨練,心靈的成長,更加成熟理智,才明白愛情的來之不易,才更有能力去守護。
很幸運,沒有在最好的年紀,遇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