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標註冊多不容易啊,尤其是在取名的時候,現在商標註冊申請單量日漸增多,在查相似度的時候被駁回都很正常了,所以當你知道自己初審通過了該是多麼的歡喜。如果接著你的商標被人提出異議了,你肯定會很無奈,明明商標局都審核過了的商標,為什麼還會被異議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關於商標異議的小常識。
商標異議
一、什麼叫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就是指群眾對某一個歷經初步審定並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註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後不要再核准該商標註冊。
二、為什麼會被異議?
商標被異議的原因有很多,比如:
(1)在不經意下就侵犯馳名商標的;
(2)沒有經過代表人的授權,以自己的名義將人家的商標申請註冊;
(3)該商標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4)該商標與已註冊商標近似;
(5)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且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6)濫用地理標誌。
商標異議
三、如果商標已經被商標局認可且初審通過了,那被提異議合法嗎?
其實商標在這個時候被提出在流程上是合法的,也算是一個監督機制,並且賦予了公眾一項監督商標註冊流程的權力,保證了商標局的公正公平,還能給錯失商標的申請人一個合法維護自己的商標權益的途徑。
四、商標被提出異議該如何處理?
商標被異議不是說你就拿不到商標了,而且要積極主動的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答辯,證明自己的商標是合法的,甚至可以通過使用證據或者品牌依據。切記一定要按照規定時間答辯,如果超過答辯時間商標局就會設為商標申請人自動放棄答辯權利。
商標異議
朋友們,異議答辯是被異議人向商標局反駁異議方觀點的唯一途徑,建議找一個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因為很多商標註冊申請人由於自己對商標註冊常識的缺乏,導致商標異議答辯失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