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作者金宇澄手繪插圖
《繁花》中有一些上海方言詞語,作者只用了一次。不是作者不想用,這自然跟小說故事情節有關,跟詞語特殊性有關,在某時某處的故事情節中,沒有適合它的語言環境,無法再讓它上場,就讓它離去了。而當我即使看到就這麼一個詞語,也會有「方言老詞語還活在市區居民口中」的感嘆。我曾為只出現一次的名詞「紙筋灰」 寫過文章(《〈繁花〉中的紙筋灰》,刊2019年11月26日《文匯報·筆會》),這次要寫的是數量詞「八丈高」,它也只出現過一次,在「貳拾伍章·壹」中,原文是:「雪芝娘說,雪芝哥姐五個,分配到鄉下種田,苦頭吃足,怨氣也就多,得知雪芝認得了阿寶,晴天霹靂,一跳八丈高,一致是反對。」 (第333~334頁,上海文藝出版社2013年3月版)
文字表達喜怒哀樂時,常會用到各種形容詞,如義憤填膺、心潮澎湃之類,詞庫裡有的是,且也未嘗不可,而用數量詞表達的就比較少了,如普通話中有「火冒三丈」,一看就懂。方言中的「八丈高」常連在「一跳」後面,但人是跳不到「八丈高」的,它能表示什麼意思呢?可表示人的情緒極憤怒、極高興、極著急等,或者說,可表示人物內心情緒激烈、肢體語言強烈。《繁花》例句說的是,因為阿寶的出身不好,所以當知道了雪芝在同阿寶談對象時,家人的最先反應是如同「晴天霹靂」,憤怒得「一跳八丈高」那是必然的了,因為反對態度異常堅決。
方言詞「八丈高」的「年齡」已經相當高了。在我的閱讀範圍裡,最早的例句出現在明代的小說中,請看例句:「那崔科越跳得八丈高,道:『我叫你不死在咱手裡不是人!明白就把好差使奉承你!』」 (明·陸人龍《型世言》第9回)例句是說發放「賑濟谷」時,崔科冒領被人發現,他自然不承認,便同他人吵得差點打架,而別人越勸他,他越跳得「八丈高」,情緒之激烈可見一斑。按照《明清吳語詞典》主編石汝傑教授的觀點,「此書為崇禎年間的作品」 (第843頁,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版)。這樣說來,「八丈高」出現在紙質書上的歷史已超過350年了。
同「火冒三丈」只能表示憤怒不同,「八丈高」還可用在高興的人身上,舉個例句,還是清代的:「這小鬼頭前情未斷,舊義難忘,他看見佛龕裡供了他一座神主,便喜歡得一跳足有八丈高,盡望著痴笑。」 (清·王濬卿《冷眼觀》第26回,《晚清文學叢鈔·小說四卷》,中華書局1961年版)還可舉出包括民國文獻在內的更多例句,這表明它一直是個常用詞。
時至1950年代,「八丈高」還在上海使用,且沒有走樣,如滬劇《羅漢錢》第三幕:「小晚(唱):說來要怪你不好,脾氣生來太急躁,事情不曾搞明白,一跳就是八丈高。」
「八丈高」是要說當事人小進的心情著急萬分。這是因準丈母娘的反對,他和戀愛對象將不能登記結婚,他能不著急嗎?
方言中帶數字的詞語,常有一些固定「句式」,如「遠開丈八」,「逗五逗六」等,是不能隨意改動其中數字的。《繁花》中的「八丈高」也是,作者知道這個「老詞」,也決不會寫成「三丈高」「五丈高」的。
作者:褚半農
編輯:謝 娟
責任編輯: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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