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
廣州市荔灣區華林街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黨建指導員和社區組織員
黨建指導員1名、社區組織員4名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組織紀律觀念強,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基層黨建工作,有一定的黨群工作經驗、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較強,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黨員;
(三)年齡:男45周歲以下(1975年6月20日以後出生);女40周歲以下(1980年6月20日以後出生)。
(四)具備大專或以上學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4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
2.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 地點:華林街組織辦公室(長壽西路72號二樓)
· 聯繫人:鄧小姐,韓小姐
· 聯繫電話:81068416,81731313
4. 報名資料:報名人員應按報考類別,填寫《華林街招聘黨建指導員報名表》或《華林街招聘社區組織員報名表》(見附件),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黨員身份證明、計生證明等有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招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如已考取社會工作專業資格證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
5. 報名要求: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現場報名需填寫《報名表,提交相關材料。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核
由街組織辦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通過,審查合格的人員我街將簡訊通知參加相關考試。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1. 筆試
筆試為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範圍:政治理論、時事政治、黨務知識、公文寫作等。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考職位的實際需要確定面試人選。主要測試應聘者在溝通協調、舉止儀表、個性特徵、口頭表達能力、黨務專業知識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 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總成績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四)體檢
1.考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前),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2.組織擬定人選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規定執行。
3.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
(六)公示招聘結果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備案
錄用的黨建指導員和社區組織員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報區委組織部備案。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建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穗組字〔2018〕37號 )及《關於印發<荔灣區關於調整黨建指導員和組織員工資的方案>的通知》(荔組通〔2020〕11號)精神執行。
(一)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華林街組織辦公室(電話:81068416)負責解釋,街監察組(監督電話:81242923)負責監督。
信息自華林街組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