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籃無安全門,扣8分
吊籃安全門是為防止吊籃運行過程中,發生小推車及物料從吊盤兩側滾出的事故。安全門分進料門和出料門,其高度均不得小於80釐米。
進料門一般採用聯鎖:吊籃落地、門自動開啟,吊籃提升,門自動落下關閉。
工作原理為:當吊盤上升時,防護門靠自重落在吊盤底部,當吊盤下降到地面時,門架支杆著地後頂起門,工人可進出吊盤。
出料門:吊籃到達樓層卸料平臺時,門開啟,吊籃運行中及吊籃落地,門均為關閉狀態,因出料時停於空中,一般很難採用聯鎖自動裝置,下面介紹一種較為靈便的出料門。
基本構造如圖6.9.16所示:於兩側吊籃立柱內側各設一導軌,用鋼筋焊接成的安全門通過半扣環在導軌上滑動,導軌柱頂各設一定滑輪,通過細鋼絲繩一側吊一銜鐵,一側與安全門相連。當達到卸料平臺進,操作人員用手壓提手環將安全門沿導軌升降,因限於吊籃高度有限,一般將升降出料口壓至吊盤以下,所以導軌長度應延長至吊盤以下的適當距離,便於半扣環滑動,使門上部與底盤平齊。
2、安全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4分
「定型化、工具化」是指所有防護門規格、大小一樣,開啟方便,進料口安全門應能聯動開閉。
3、高架提升機不使用吊籠,扣4分
主要是指高架的吊盤頂部必須封閉,即在吊盤頂部加設防護板(頂板材料可採用50mm厚木板),防止進料時上方墜物對作業人員造成傷害。
4、違章乘坐吊籃上下,扣8分
主要是防止吊盤斷繩裝置失靈後,發生人與吊盤一起墜落事故。
5、吊籃使用單根鋼絲繩,扣8分
吊籃使用單根鋼絲繩主要是設計不合理,現在要求井架使用雙繩吊運。可保持架體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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