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東莞市通壹商貿有限公司、東莞市呢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東莞市重仁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我局擬撤銷上述公司的設立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對上述擬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我局依法公告送達,如要求陳述、申辯或舉行聽證,應當於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特此公告。
東莞市重仁裝飾材料有限公司撤銷登記告知書(東市監撤告〔2020〕181202J01號).pdf
東莞市通壹商貿有限公司撤銷登記告知書(東市監撤告〔2020〕061127A01號).pdf
東莞市呢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銷登記告知書(東市監撤告〔2020〕101202A01號).pdf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來源: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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