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光芒四射的主角身後,必定有一個霸道任性拽炸天的大反派!
他們做盡壞事,邪惡至死,可是同時他們也散發著謎之魅力,讓人愛得欲罷不能。
而《蝙蝠俠》中的小丑絕對最受歡迎的反派之一。
為什麼那麼多人會喜歡他呢?或許看過下邊這篇文章,你就懂了!!
作者:許永日
來源:知乎
本文經受作者授權發布
希特勒因瘋狂而覆滅,尼採因瘋狂而永恆。
瘋狂是一種結果,還是一種本能?
——《小丑》
哥譚的秋天,像這座城市一樣帶著毀滅的韻腳,尤其是一個joker重獲自由的秋日。
一個一心渴望出人頭地的混混瓊尼帶著愚蠢的勇氣前往阿卡漢姆迎接這位被蝙蝠俠剝奪一切的犯罪王子。而這哥譚的君主在出門的第一件事便是向自己的王國致以問候。
如果說蝙蝠俠行使恐懼,Bane擁抱恐懼,那麼在小丑的心中便是操縱著恐懼。哪怕知道自己的性命已在他走出阿卡漢姆的時候就已被這座城市中其他的霸者盯上,哪怕知道自己現在除了一身衣服已是失卻一切,哪怕身旁這個畏縮的小子只不過是自己舊日下屬的馬仔,小丑就是小丑,他從不懼怕失去,因為這座城市就像一個混亂到極致的受虐狂,永遠為他匍匐在骯髒的水窪裡舔著他的鞋子。
如果說蝙蝠俠行使恐懼,Bane擁抱恐懼,那麼在小丑的心中便是操縱著恐懼。哪怕知道自己的性命已在他走出阿卡漢姆的時候就已被這座城市中其他的霸者盯上,哪怕知道自己現在除了一身衣服已是失卻一切,哪怕身旁這個畏縮的小子只不過是自己舊日下屬的馬仔,小丑就是小丑,他從不懼怕失去,因為這座城市就像一個混亂到極致的受虐狂,永遠為他匍匐在骯髒的水窪裡舔著他的鞋子。
回到城中,Joker帶著混混找到了自己昔日的打手 鱷霸,有一種人沒什麼智力,也沒什麼忠誠,但是卻會自動找到應該跟隨的主子,鱷霸就是這種人。
絕不跟這個膚淺的世界作揖,與其順從,毋寧奴役它。小丑的哲學
有了手下,就該找地盤和鈔票了,混混沒想到Joker找的是他混跡的那個脫衣舞酒吧,而在那裡,早已有一個女人已經寬衣解帶正在等待Joker的寵幸。
豔動哥譚的Harley Quinn~
在「歡快」地向酒吧老闆打過招呼後(原畫太場面太駭人我就不放了),Joker接管了酒吧,也接管了混混的忠誠。至於錢,Joker不經常親自做搶銀行這種「沒品味」的事,但是這不代表他不擅長。但幾麻袋的鈔票根本不夠再次問鼎哥譚的霸權,他需要一個能替他賺錢的人,一個聰明,貪婪,又懦弱的特權者。
在哥譚這樣的人不多,但是不多,不是沒有,Joker想要的人,包括哥譚的騎士,也只能按時到達。
哥譚的大佬們從未放下對Joker的敵視,抑或是至於瞳孔深處的恐懼,第一個遭殃的是企鵝,在蝙蝠俠和Joker面前,他從來就不是主角,即使他是市長。
降服了企鵝,小丑開始找他曾經的手下,那些如今坐擁他財富的跳梁之人要回自己的疆域。
小丑似乎是個講道理的人,交涉也似乎在習慣性的粗魯中完滿的落下了帷幕。
只有死人才能和哥譚的王子談條件,反過來,和他談條件的人也唯死一途。湯米,你的主子是個瘋子,可怕的是,他不是個傻子。於是你死了。
如同例行會議般廉價的街頭暗殺在隨後的幾周充斥在哥譚的街頭,鮮血滋養著這座罪惡之城,小丑就是這這片惡之花圃中最盡責的的園丁,紅白之物將暗巷塗抹成絕殺的瀝紅色,而小丑在鋼筋的迷宮中狂笑著。
他真的享受這一切麼?
我見過超人的邪惡,我見過哈爾的墮落,也見過黑暗騎士的喪子之痛。
但這一切的震觸,不及小丑的眼淚。
淚很酸澀,即使是最癲狂的犯罪家。我們和瓊尼看見了小丑的眼淚,但也僅僅是看見了,我們明知道這眼淚什麼都不會改變,什麼都不能證明,也知道甚至連小丑自己都不知道為何而哭泣,卻希冀著這映照著小丑心中潘多拉之匣最後封存的渾濁的光芒。
淚流幹,故事還得繼續,畢竟這裡是哥譚,如今是雙面人哈維的天下了,他(或者說是他們)不會對小丑東山再起坐視不理,於是他們找到了瓊尼,威脅他在適當的時候除掉他的主子。回到小丑身邊的瓊尼目睹了小丑從謎語人的手中買下了一樣足以打動哈維的貨,再回去的路上,小丑心情很好,或許是因為嗑藥,或許是因為權力,可這又有什麼不同?
刺耳的歌聲被扳機擊碎,哈維出手了。
面對窮途末路的小丑,瓊尼做出了正確的決定:射殺了哈維派來的殺手。
隨後他倒在了小丑的懷裡。
小丑的臉上又一次露出了笑意,是真心,還是再次的虛與委蛇?沒人知道。人們只知道明天的哥譚只會比今天多出更多的屍體。
小丑卻身居在奢靡的房間中聆聽哥譚在自己靴下的呻吟聲,終於,哈維打來了電話。
交易順利成章的舉行,談判意料之中的破裂,小丑一如既往的背叛。
如果你要和我比瘋狂,我必抱著你躍入地獄。哈維固然是一世梟雄,卻只配在小丑的面前屈膝求存。
當晚,已是大權獨攬的小丑帶著瓊尼,開始了自己的狂歡:先是屠殺一家超市只為喝幾口廉價的烈酒,再闖進民居虐殺一對可憐的老夫妻。在這裡,邪惡的代行者再次向瓊尼告解了自己的哲學。
小丑的暴行終於驚動了他一直以來的「玩伴」。
此時我不禁在想,小丑會不會從一開始就只是為了被蝙蝠俠抓住而行惡,這世界於他不過是玩具,是孩童引來朋友豔羨而留存的卡片,是少年為取悅心上人而學的吉他。
但這一切都無所謂了,蝙蝠俠來了,遊戲即將告一段落,小丑拉著瓊尼在哥譚的夜空下狂奔,在這一刻,瓊尼感覺自己仿佛踏入了小丑的領域,情不自禁的應和著震顫的笑聲。
在哥譚的大橋上,小丑挾持瓊尼與蝙蝠俠周旋,用自己的理念譏諷蝙蝠俠的面具。
面具下強作的笑臉仿佛證明了在這個故事中最可笑的只能是小丑,儘管不會有人為這個故事發笑。
這個故事的結局如何已經不重要了,小丑已經達成了目的,他再次用瘋狂為這座城市施洗,不讓她成為大都會一般的平庸貴婦,在小丑的護庇下,她只能是那個鏽紅色的夜晚裡的脫衣舞女王,向觀眾展示最露骨的妖豔。
小丑是什麼?是人性中最陰暗之處的具象化,是在人類直立行走後未曾摒棄的魔性的餘韻,放射著躁動的波長。
如果你喜歡他,只不過證實了自己心中對混亂些微的嚮往,不必為自己的天性而愧;
如果你不喜歡他,表示你心中的黑獄已經在萬年的行進中為人性滌蕩的支離破碎,再容不下獰笑之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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