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且違反禁令標誌兩項違法,被民警分別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和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11月25日上午,在北六環路,一輛大型半掛貨車用手套故意遮擋車牌,被交警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
當天上午,昌平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民警在北六環開展交通違法整治工作中,發現一輛大型半掛牽引貨車違反禁行標誌規定,隨將該車攔停。隨後,民警發現該車前車牌尾部號碼被一隻手套故意遮擋。面對民警的詢問,司機王某承認給車牌「戴手套」是為了躲避監控探頭的拍攝。
為此,司機王某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且違反禁令標誌兩項違法,被民警分別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和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因一次性被記滿12分,司機王某的駕照被民警依法扣留。其須參加滿12分培訓且考試合格之後才能領取駕照。
來源: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