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貓狗在的孩子的心目中,是怎樣的存在?從小受到的接觸感知,以及受到的教育非常重要。
在臺灣新北市有不少「校犬」、「校貓」,大概的數量總計有66隻左右,這也體現了在當地對貓狗的友善,更有一些小學舉辦了校園犬的繪畫比賽。
新北市文化國小蘇穎群校長表示,學生因為校犬得到了歡樂,動物保護觀念也在學生心中萌芽,學生可以藉由繪畫把與校園犬的幸福時光描繪出來,而學生也從小學會了要愛護動物。
動保處表示,透過與學校合作安排生命教育課程,由公務獸醫師帶著貓狗到校園內宣導正確動保觀念,講解如何與狗貓相處、飼養方式及其習性。在課堂中,有學生嘗試伸手與狗狗互動,也反饋自己超喜歡狗狗。
愛護動物,這是從小上學就被教育的道理,也是一個善良的人應該有的品質。然而在國內有一部分群體,出於某種原因,對身邊的貓狗嚴重排擠甚至是迫害與虐待,甚至還喊出了「城市禁止養狗」的口號。
喊出這樣口號的人,是傻?是壞?
雖然不喜歡用人類來做比喻,但是狗的智商大約與六、七歲的人類小孩相當,從這個方面考慮,愛搗蛋的「熊孩子」似乎是最能說明問題的了。凡事有兩面,受過良好教育的孩子是天使,但管教不好,自小就受到溺愛縱容的孩子,是惡魔,狗也是類似的。
乖巧而善良的孩子,就像本文開頭照片裡的那些孩子一樣,人人都喜歡,如果是「熊孩子」,則人人厭惡,熊孩子的「戰績」彪炳,輕則亂潑墨水,猛戳超市水果——
重則高空扔磚頭砸路人致死。
類似的熊孩子的「戰績」還有很多,嚴重程度可大可小,相信身邊有小孩子的都會有,就不再舉例了。難道我們會因為熊孩子危害大,就不準養孩子了嗎?顯然是不合理的。
狗也是,如果沒有經過教育,可能就會為他人帶來困擾和麻煩,地球是大家共有的,雖然人類是站在食物鏈頂端,但是如今是文明社會,總不能肆意剝奪貓狗生存的權利吧,況且,狗已經被國家定性為「伴侶動物」,是人們的情感寄託,跟家人一般有愛。
當然你可能還是會說,人怎麼能跟狗來做比較?在我看來,人當然不能完全與狗等同,但是我剛才也說過,二者有共通點,道理是相近的。
生了小孩子,家長有教育的義務,如果孩子不懂事犯了錯,家長也要承擔責任;
養了狗,狗主人就有義務對它進行管教教育,如果狗主人本身不懂養狗知識也要去學習,特別是要文明養犬,遛狗要牽繩,要及時撿屎,如果它還有長期過度吠叫的習慣,要學習讓它平靜。
類似的這些,都是一個狗主人應該有的素質,對於一些狗肇事的事件,也要根據對應的法規去追究養犬人的責任。對於一些已經在名單上的烈性犬,也最好不要去養,嚴格遵守養犬條例。
有了規則,大家共同去遵守,如果觸犯了,就追責,這樣才是一個文明社會應該有的狀態,而不是粗暴地喊一個自私的口號:「禁止養狗」。對於一些自私的人來說,別人無論是養的是孩子還是狗,在他們的眼中都是一個錯誤。
許多人因為在生活中受到挫折而變得過分追逐功利,人在長大但也變得冷漠,願我們都能找回那個童年時那個善良而率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