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敦的後三晚,我們住的酒店在倫敦橋步行十分鐘的地方,緊挨著泰晤士河。因為天黑得晚,最後一天吃飯時我們說,今晚回酒店之後放下白天逛街買的東西,再出門到河邊橋下走一走,拍拍照片。
後來回到酒店已經十點多,我們默契地略過了出門這件事,攤在床上打開奇葩說看了起來。12點,小猴爸爸給她打了好幾個語音電話,她摁掉了,想著看完節目再回過去,後來又看到爸爸留言問她沒事吧,我們才知道倫敦橋附近發生了襲擊事件。
趕緊打開bbc看新聞,事發地點離我們真的非常近,幾個壞人下車後朝southwark地鐵站走,延路闖進酒吧砍人。那個地鐵站正是我們出門會去搭地鐵的站。事後有點後怕,雖然本來沒有想到倫敦橋那邊去,但萬一真的出門逛了,走幾步也就到那邊了,誰知道呢。最後想想,感謝奇葩說吧。
那天晚上看的奇葩說題目是被誤會了要不要澄清。雖然我持反方意見,但邱晨的發言我很喜歡。他說他願意去成為那個發出聲音的人,如果被誤解是表達者的宿命,那麼,澄清是表達的使命。
不過即使邱晨的觀點振聾發聵,蔡康永的總結陳詞穩準狠地直擊心靈了。他說,他選擇不澄清是出於對人性本身的絕望。這句話我萬分同意,李敖早年有句話很流行,可以作為這個邏輯的註腳:會相信你的人不需要你的解釋,不相信你的人怎麼解釋也沒用。所以,不要解釋。
那集裡馬東在結辯裡說性格決定了他不是那種會去解釋的人,並且他認為誤會才是世界的真相。這個點我也同意,我的觀點是解釋會讓人沉溺在不那麼牢固的關係裡,而不解釋才獨立與關係之外,促使頭腦更清醒。通俗地來講,這段關係如果已經存在了一個誤會的結,那要不要主動去澄清,好像都沒有什麼意義。
我會選擇站在反方,還有一個私人原因是:「澄清」、「解釋」這種動作在我看來天然有種狼狽的意味。它作為一個有針對性的回答,是後手,是見招拆招,而不是不帶壓力的說明。
像我這種在意姿勢的人,已經認為生活裡許多尷尬在所難逃,既然能通過選擇避免一次,就少一次吧。小時候我還做過一段時間酷傲少女,撂過話說:「無論別人怎麼議論,當事人沒有回應的事,都是緋聞。」這態度不是拒絕溝通,相反,我從小就認為溝通是很必要的東西。但澄清絕不是,澄清本身就是一種無效溝通。
對待誤會愛特麼誰誰,其實是「反正你也不懂我就不說了」式的傲慢,但我欣賞甚至珍惜這種傲慢。不是每件事都非要平和得去滿足大眾,有時候正是在傲慢和偏見的幫助下才能真正達成「物以類聚」,反而正是這種特殊的傲慢讓我們意識到自己和他人都微不足道。
前幾天在微博上說,我很喜歡在陌生城市裡做遊客。打著「融入當地生活」的旗號去旅行是個偽命題,能做到的就是努力感受,然後擦肩而過。2015年在東京原宿街頭的十字斑馬線,我和豆老師拍過一個延時攝影,那個場景我每每翻看都很喜歡:和愛人並肩站在陌生地界,大量陌生人在背後快速地略過。
這個畫面對我來說有個象徵意義,互不相干的大環境還有親密信任的戰友,都給我安全感。
在人多的地方,我常常會幻想自己有特異功能,假設自己此刻像科幻片裡一樣,擁有了聽見人內心聲音的能力。我相信,應該是大量瑣碎的煩惱和快樂,以及各種中性的微小敘事,當然也會有默不作聲的崩潰緩緩經過,佔用超能力者一兩秒的時間。
這也是我喜歡做遊客的原因。被大量陌生人氣場籠罩,會覺得超脫,因為那一刻會特別清晰,他人身上再濃烈的苦痛喜樂,對你來說不重要,你那些邁不過去的坎,對他人來說也一樣。膨脹的自我瞬間變得癟癟的,也會讓心情不再腫脹。
退後一點點看,就會覺得許多事豁然開朗。渺小與鄭重,討論的也都是同一個「自我」。奇妙之處在於,在陌生人群中放下的「自我」和我寫《「我權」主義者》裡強調的「我」是可以重合的,兩件事並不衝突,反而有遞進關係。有點像先明白了自己不會喜歡所有人,然後就自然而然接受不被所有人喜歡。
認同和理解都很難得,這個世界一定是只有極小部分的人和你站在一起時才珍貴,所以更不要浪費時間在清掃他人誤會上。奇葩說題目裡設置了一個看起來很無釐頭的誤解,但這種無聊每天都在發生,我想邱晨說的「憋出一些東西」是值得適當發洩情緒,但更認同蔡康永說的,不必用澄清這個方式來自尋煩惱。
或許下次面對誤會的時候可以這樣說:「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但我懶得跟你解釋了。」
最後還想說說今天下午在飛機上看的昨晚奇葩說半決賽,題目是全村人都喝了愚人水顛倒是非,你喝不喝?我看辯論之前迅速想了一下自己不假思索的持方,我肯定喝。
但聽完全場,我被反方說服了。董婧提到的《1984》,姜思達提到的年輕人的英雄主義,高曉松說的名字就是你本人都棒極了。文創行業很不容易,而奇葩說也從來不僅僅是娛樂節目。
在英國兩周,發生了三起襲擊事件,曼城兩次,倫敦一次,分別發生演唱會、商場、旅遊景點倫敦橋。恐怖分子選擇這樣的目標,不是為了彰顯自己的武裝實力,而是要擾亂日常生活秩序,讓人們心生恐懼。小孩子是怎麼學會不能玩火的?最簡單的方法,燙一次就知道了。被傷害過,自然就知道怕。怕了,就會約束言行。
很多情況都是這樣,一次兩次你覺得是偶發事件與自己無關,三次五次呢?數十次呢?總有一次心態會崩了,總有一次你會開始想:這人不能處了,這事不能做了,這地不能呆了。從心有戚戚到人心惶惶,就差那麼一次,僥倖心理總有一次會落空。
在之前的文章裡寫過,我已經隨沉默的螺旋而下了,但始終佩服那些不喝愚人水的人:見多了夜路,還是不怕黑。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溼鞋。
想寫的大概不僅僅是奇葩說,但是,懶得解釋了。
最最後,再喊一句:姜思達是無冕之王!(哎,雖然誰想要當無冕之王啊,真想親眼看見他戴上王冠,一個小小的願望。)
最最最後,以後kkweekly「個人偏見和生活經驗」欄目下的隨筆,作者署名會是Kuai,我的姓氏讀音。也沒有特別原因,因為kkweekly是我一個人寫,雜七雜八什麼都寫,想用名字來區分自己的不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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