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只要下葬了,即便對死因有什麼爭議,一般來說也會被掩蓋在一堆黃土之下。可河南的一位初中生小迪算是很「幸運」,被當地警方和校方認定為課間「意外」發病離世,並且掩埋數日之後,家屬再次發現疑點起屍送檢,居然使得事情出現可能的逆轉。
話說不久前河南的一位中學生小迪課間發病「意外」身故,儘管死者家屬當時發現孩子「口鼻有血,嘴唇似有外傷」,再加上這所學校有校園欺凌現象,認為死因疑點重重,但當地經多方調查後認定排除他殺,小迪系突發疾病意外死亡。家屬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放棄了進一步屍檢,接受調解協議後將小迪草草掩埋。可誰知,小迪掩埋後不久,一個陌生的網友與小迪的母親套近乎,其過分的關切讓家屬疑竇叢生,於是決定起屍送檢,經第三方機構鑑定,鑑定結果令人震驚:分析認為被鑑定人小迪系因頭部接觸鈍性物體致顱腦損傷死亡。
根據鑑定的結果,很明顯小迪並非發病離世,而是另外有原因。至於是不是他殺,等待司法機關的重新評判,至此,小迪的「冤情」終於浮出水面。震驚之餘,我們不得不思考這起案件導致如此離奇的成因。個人認為,主要有三
其一,司法機關辦案的「視頻依賴症」是造成冤案的主因。應該說,對於這個案子,警方採取傳統的調查方式偵破並非難事。其實,不需要家屬質疑,警方有責任調查事發前究竟哪些人與小迪接觸過,而不是僅僅完全依賴視頻監控取證。事實上,學校監控顯示,小迪在去廁所的路上「曾出現雙腿發軟步履蹣跚」,不久又出現自行走入廁所,消失在監控鏡頭範圍之外,並不能據此認定小迪系發病身故。如果警方在偵查階段如果能態度積極一點,怎麼可能導致背後還隱藏著「真相?
其二,司法機關辦案不按程序走是癥結所在。按常規,人命關天的案件,確定死因是需要做屍檢鑑定的。家屬不同意,也可依法強行鑑定,除非家屬對死因無異議。屍檢未做,真不知道當地多方調查組是如何得出小迪是「疾病身故」結論的?「多方調查」是哪些部門參與了?警方辦案是應該排除幹擾的,有了涉事校方的參與,偵查方向難免被校方想「遮醜」的思想所左右,而得出錯誤的判斷。再說,在極具爭議的情況下,當地檢方不能提前介入?
其三,辦案機關缺乏應有的責任心。小迪的明顯外傷是怎麼回事,白色內襯去哪兒了,偵查過程怎麼能一筆略過?家屬抬棺鬧事,警方應該引起高度警惕,怎能把鬧事的人抓進去後,以接受調解才放人作為交換的條件?需要指出的是,家屬起屍送檢,警方是不可以以「已經定性是意外死亡」拒絕的。試想,如果家屬不堅持自行請第三方機構鑑定,此案豈不是始終無法水落石出?
現在,屍檢結果出來了,當地不得不重新展開調查,即便最終真相大白,也有損司法公信力。事實上,如果當地還是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還是那樣的辦案理念,難免也不走入另外的誤區。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就這樣逝去,並且其中疑點重重,著實讓人震驚,我們都期待真相的早日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