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原標題:華晨集團:法院許可重整期間繼續營業
12月16日,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集團」)公告稱,華晨集團管理人於12月14日收到瀋陽中院作出的(2020)遼01破21-1號《復函》,瀋陽中院許可華晨集團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
公告顯示,瀋陽中院於2020年12月8日收到華晨集團提交的《關於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繼續營業事宜的請示》及《關於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的分析報告》,稱管理人經調查認為華晨集團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將有助於資產保值增值,維護各方利益,增加重整成功的可能性,故管理人決定華晨集團繼續營業,請求瀋陽中院予以許可。經研究,瀋陽中院答覆如下:許可華晨集團繼續營業。
此前的11月20日,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公布的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格致汽車對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集團」)的重整申請被瀋陽市中級法院受理,這也意味著華晨集團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民事裁定書顯示,華晨集團存在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具備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但同時集團具有挽救的價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華晨集團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重整隻涉及集團本部自主品牌板塊,不涉及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及與寶馬、雷諾等的合資公司。作為寶馬在中國最重要的合作夥伴,集團重整後有望實現重生,盡最大努力挽回債權人損失。同時華晨寶馬仍然是其未來穩定的利潤來源,而且還將不斷推出新產品,擴大規模。
11月13日,格致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華晨集團破產重整。
天眼查信息顯示,華晨集團股東為遼寧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遼寧省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省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中心),兩者分別持股80%和20%。截至2019年末,華晨集團擁有一、二級子公司34家,其中上市公司四家,分別為華晨中國(1114.HK)、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車,600609)、上海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華控股,600653)和新晨中國動力控股有限公司(新晨動力,1148.HK)。華晨集團旗下擁有華晨中華、金杯、華頌三個自主品牌和華晨寶馬、華晨雷諾兩個合資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