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家庭安全是世界安全的關鍵這一理念,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視保護家庭,尤其是家庭中最重要的夫妻關係。
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當秦始皇在2000多年前訪問世界時,他非常清楚地表明維護家庭和夫妻關係的核心在於男女雙方的禮貌和嚴格遵守公務。趙內外隔絕,不乾淨,對王伯,又無止境。
男女按照禮義行事,認真遵守各自的職責,顯然內外有別,都覺得清靜純潔,這種情況會延續到子孫後代,講究的是對婚姻的忠誠,夫妻之間可以真誠相待,而且還明確要求這種良好的做法,將風氣傳給子孫後代。
因為秦始皇說得很有道理,所以朝代可以改變,但是家庭和婚姻的概念一直延續著。當然,這個概念有它的糟粕。我們不能要求古人像現代人一樣先進,但總的來說,還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一旦男女結合,要求雙方都忠於家庭和婚姻並不過分。總的趨勢是這樣,個人,所謂森林大什麼鳥都沒有。
也許這是因為婚姻沒有一種「謹慎過早」的態度,也許這是另一個只能被理解的原因。總有一些人在碗裡吃飯,看著鍋裡的東西,總是為了外面的「幾公斤肉」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俗話說,這種情況叫做「不忠」,而「婚內不忠」是比較溫和的,而「婚內不忠」是比較嚴厲的,這只能理解而不能解釋。
在古代,由於要求「男女在履行公務時要有禮貌和謹慎」,婚姻中的不忠絕對是一種非常糟糕的行為。既然不好,自然要付出代價,古人從法律層面對這種行為規定了懲罰,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做法。那麼,古代是如何懲罰婚姻中的不忠呢?歷代的主要措施是:
秦朝:《法律問答》有這樣的情況。處罰措施是:青是一個城市女孩。無論男女,無論誰在婚姻中不忠,都將被處以苦役。差不多了,既然經理這麼有魄力,那就給朝廷做點貢獻吧。青比後世幸福得多,雖然很難去追求都市女孩。
漢代:《史記》年和《漢書》年有零星記錄。漢朝用「第二次死刑」把這個問題比死刑減少了一個等級。雖然死亡不是必須的,但它實際上比死亡更令人悲傷,因為對於有這種問題的男人和女人來說,他們的方法是:男人切斷他們的潛力,女人分離自己。
許多人不知道幽閉恐懼症是什麼意思。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提及男人的切割力來理解。簡而言之,這是非常不舒服和屈辱的。許多人可能沒有想到漢朝會如此野蠻,但它似乎比明清時期還要糟糕一點。
隋、唐、宋:在處理婚姻中男女不忠的問題上,唐朝跟隨隋,宋跟隨唐朝。他們的方法大致相同。什麼方法,如《唐律》所記載的,是所有的賣國賊服一年半,而那些有丈夫的服兩年。判他一至兩年監禁。事實上,高句麗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楊迪皇帝想學習,但沒有做到。也就是說,一個犯了罪的女人,以女僕的身份混進丈夫的房子,對一個男人什麼也不說,不屬於一個女人,成為丈夫的終身奴隸。清朝也有類似的做法,我不知道這是否與高句麗的做法有關。
元朝:這種做法有點特殊。南宋以後,婦女的地位每況愈下。所以在那之後,當談到婚姻中的不忠時,女人越來越多,男人越來越少。那麼,元朝將如何懲罰婚姻中的不忠呢?
在《元史》有一個記錄,說:共謀者用87根棍子打了87個人。有些人說,打棍子有什麼特別的?關鍵是下面這句話:被剝奪和懲罰。
脫光衣服又挨打,這是一種屈辱,這種懲罰措施
離開後,丈夫可以轉賣,情人不可以賣。法律實際上對此做了如此詳細的規定。仔細想想,這真的有點好笑。
應該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只是古代法律層面的懲罰措施,這只是這個問題的主流。至於其他細節,以及許多殘忍的私刑,這超出了本文的範圍。
當然,這種做法也有一些糟粕,但古代人非常重視婚姻和家庭,這仍然值得借鑑。
參考:《明律集解附例》、《史記》、《漢書》、《舊唐書》、《元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