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喬木
1.
張嘉佳在《從你的全世界路過》裡這樣寫到:「過故事的開頭總是這樣,適逢其會,猝不及防。故事的結局總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離別,也是不期而遇的。一個女孩愛上一個男人,愛得撕心裂肺,卻無法等到男人感情的回應。
因為,男人早早的就有了未婚妻,只是那個未婚妻一直在國外,雖然都是同事,女孩也不知道男人的感情狀況。
女孩愛了男人三年,卻不敢對他表白,她擔心表白之後,兩個人都不能再做回朋友。
女孩覺得,她能在他的身邊,默默愛著他,就算他從來不知道也沒有關係,因為愛他,只是她自己一個人的事情。
某一天公司的年會,有一個漂亮的女人,站在樓下等人。女孩和同事們一起下樓,看到那個漂亮女人揮手打招呼。
後來男人介紹,她才知道這個漂亮的女人,是他的未婚妻,而她那三年來不及說出口的暗戀,就這樣悄無聲息,偃旗息鼓了。
雖然女孩從來沒有想過,要真的向男人透露自己的心聲,但是她希望,自己可以用朋友的方式愛著她,只要能呆在他的身邊就好。
後來男人結婚,離職,去了更好的地方工作,女孩一直呆在原公司。
2.
男人離開之後,她才真的發現,原來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如此淺薄。
原來離開,從來都是不期而遇,也許你不知道在哪一個瞬間,在哪一個轉角,兩個人就這樣,在沒有聯繫的可能。
不知道後來,女孩後悔了沒有?只是那個與你有緣無份的人,就算是遇見,還是會一次次的錯過,卻沒有在一起的可能。
就像那些曾經在感情裡,累積了太多失望,而下定決心要離開的女人一樣。
對於她們來說,離開其實只是一種別無選擇。因為那個人的態度和言語,無法讓自己再忍受,自己無法忍受他的冷漠,無法忍受他的冷嘲熱諷,甚至兩個人在矛盾產生的時候,無法在調節,尋找平衡點。
而女孩在需要男朋友的時候,他永遠都不在,第一次時,女孩會為男朋友找理由;第二次,仍然會為他找藉口,到第3次、第4次,連自己都覺得,再沒有藉口可以找了。
她原本對你的深情款款,對你的愛意,也會慢慢的從炙熱變得冷卻。
有人說:「真正要離開的人,關門聲最輕,走的也很堅決。」
那個一直待在你身邊的女孩,當她要離開的時候,她絕不會,呼天搶地大聲哀嚎,而是走得悄無聲息。
不是她不願意再和你說什麼,而是她對你已經失望之極,再說也沒有改變的可能,還不如放過自己一條生路。
受過感情之苦的人才知道,被困在感情裡的人是最無助,最難受的。
而那個能勇敢,掙脫出感情困境的人,早已經不懼外面的任何風風雨雨。
3.
其實,在你的身邊,總有人在默默的守護著你,總有人在偷偷的愛著你,總有人在以自己的方式保護著你。
也許你已經形成了習慣,當成了理所當然;也許你故意裝作不知道,心安理得的享受;也許你享受這種,被保護被愛的感覺,卻不想給對方,任何感情的正面回應。
你以為他會在你身邊,永遠陪著你,也許某一天,當他真的要決定離開的時候,他不會再和你多說一個字。
當身邊的那個人,在用他的方式來抗爭的時候,其實對方就是在給你,補救的機會。
很多女人卻當成,是男人在無事生非,覺得他在小題大做,像個娘娘腔。
很多男人卻覺得,是女人在無理取鬧,蠻不講理,明明自己上一天班都那麼累了,為什麼還要回來哄她、陪著她?就不能讓自己清靜清靜嗎?
當那個人一而再再而三被忽視,不被重視之後,他不會再發出這樣的聲音,因為他已經知道自己,在你心中的位置。
原本他認為,當時間久一些,那個原本錯的人,也會變成對的人,但結果卻告訴他,不對的人,從開始到最後,都不會對。
愛一個人,從來都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放棄一個人,只需要一個理由就夠了,就是讓那個人足夠失望,失望到徹底,再無死灰復燃的可能。
若你真的愛身邊的那個人,一定要告訴他,你對感情的態度,不要理所當然去享受,而忽視他對你的付出。
她總有一天會懂得:得不到的打擾,會變成傷害,還不如現在放棄,放生彼此的人生。而那時的你再後悔,再懂得愛情,都已經來不及了。
微博上說:「世界上最殘忍的事,不是沒遇到愛的人,而是遇到卻最終錯過;世界上最傷心的事,不是你愛的人不愛你,而是他愛過你後,最後卻不愛你,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
人生最後悔的,莫過於在曾經被愛的時候,沒有好好去愛,而那個深愛你的人,卻被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
沒有人願意把自己,曾對愛情的付出,最後變成你眼中的一場鬧劇;
曾經為愛拼盡全力,卻只是他眼中的一個小丑,愛情成了你的獨角戲。
其實人與人之間,沒有那麼多人來日方長,很多人都會乍然離場,很多人一輩子,都只有一次見面的機會,只有一次相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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