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男子墜樓砸死快遞小哥
男子墜樓砸死快遞小哥,2人死亡,枉死的快遞小哥才26歲,正是大好年華!
11月6日,網傳東莞一男子從小區30樓跳下,砸中快遞員。附近商戶稱,事發時間是下午1點鐘左右,警察已到場處理。
警方證實跳樓男子砸中快遞員,兩人當場死亡;其中跳樓男子50多歲,跳樓原因不明。
該小區工作人員表示,墜樓者疑有輕生念頭,墜落途中剛好砸到在樓下收快遞的快遞三輪車,同時砸到了在車邊的快遞員。
「墜樓者從30樓墜下,手砸到三輪車車身類似於保險槓的東西,被切斷了。」該工作人員稱,隨後,警方迅速到現場處理。
02無辜被砸死的快遞小哥,禍從天降,命喪於此
據悉,被砸死的快遞小哥今年才26歲,為人比較勤快,遭遇飛來橫禍,實在令人惋惜。昨天湛江才剛剛發生砸死路人的事件,今天又一起,真的太心痛!
看到這種案件真的讓人害怕,走在路上好好的,萬一樓上墜下一人怎麼辦?
無辜被砸死的快遞小哥,可能做夢都沒有想到,竟然禍從天降,命喪於此。
悲傷之餘,不禁感嘆,我們終究永遠不會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臨。
那麼從法律層面來說,究竟「禍從天降」由誰來擔責呢?
03兩歲的兒子快遞員喊著爸爸回來到天亮
年紀輕輕二十幾歲的快遞員為人勤快友善早出晚歸風裡雨裡兢兢業業,可憐世上好人沒好報,工作中禍從天降。
當時還有一絲氣息可惜世態炎涼人性淡漠,耽擱最佳搶救時間,在等來120時咬緊牙關舌頭痛苦掙扎著去了另一個世界。
截止目前案發快24小時,責任方中通公司小區物業辦墜樓死者家屬沒有一方主動面對責任,不知是在逃避還是在推脫責任。
受害者家屬父母親朋無一不是泣不成聲,母親妻兒昨天中午做好了午飯沒等兒子歸來等來的卻是惡搞,兩歲的兒子喊著爸爸回來到天亮。
一個意外讓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失去的頂梁柱雪上加霜,希望廣大網友評論口下留情,已告死者在天之靈!
也希望廣大網友多多轉發讓更多人知道快遞小哥們的辛苦和不易。
04自殺者給他人帶來的傷害無法衡量
據悉,自殺造成他人死亡的,自殺者未死亡的情況下,構成過失殺人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和附帶的民事責任並賠償被害人的損失。
自殺者為逃避痛苦,選擇結束生命,以求一了百了,當給他人帶來的損失和傷害確實無法衡量的。
生命是無價的,沒什麼也別沒了命,珍愛生命,應從我們個人做起!
05跳樓者在事件中死亡,因此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在小區人員密集的場所,從高空拋物的,在《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中提到會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但是由於跳樓者也在這次事件中死亡,因此便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對於快遞員而言,這是一場意外,但是是符合因工死亡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工作期間因為工作關係受到的傷害的,屬於工傷。這裡並不要求受到的傷害是意外事件還是因為工作人員操作不慎導致的傷害事件。
作為快遞員的家屬,可以向跳樓者的家屬主張賠償責任,也可以向所在的快遞公司要求其承擔工亡的賠償責任。但是無論賠償多少,逝去的生命是回不來了。
對於快遞小哥來講,遭到了無妄之災無疑是一場悲劇,對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