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民法典》正式實施了,其中就有一點明確了,女婿是可以不養嶽父母, 不違法,聽到這個消息,很多獨身女孩紛紛著急了,自己嫁人了要照顧公婆,女方自己的父母可以不養,這一點都不公平!
在我們的文化裡面孝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父母辛辛苦苦養我們長大,而我們在有能力的時候也要懂得侍奉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特別是現在人都是離家在外,回家一趟不容易,知道到了節假日才有機會陪陪父母,而現在新規發布了,女婿可以不用養父母,那就會造成一種情況,如果家裡是獨生子女的嶽父母要怎麼辦?
雖然國家開放了二胎,但其實85後、90後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一些獨生女孩就希望找個合適的對象,在以後能夠幫助自己的父母,畢竟老兩口都不容易,但是現在《民法典》規定:女婿可以不贍養嶽父母,不違法!這是直接的表示,如果遇到事情女婿是不需要做任何行動的,這下子讓很多獨生女孩傷心了!90後小張就是一個。
90後小張就是家裡的獨女,在去年剛剛結婚,新婚夫妻和公婆一起生活,想一想自己工作之後還要幫忙做家務帶孩子, 而自己的父母還要獨自生活,沒有年輕人在身邊很多事情都不方便,特別這下新規後,以後如果丈夫不願意那自己也沒轍,不能強求丈夫照顧嶽父母,也只能自己來操心了,現在結婚後就覺得離家太遠,對父母來說不方便。
女婿為什麼可以不養嶽父母?依據在哪裡?
為什么女婿可以不養嶽父母,其實法律這點事從血緣上規定的,女婿和嶽父母沒有實在的血緣關係,而只屬於姻親關係,是擬制的親屬關係,並不是由血緣產生的天生聯繫和傳承延續,這種關係隨著後期離婚或者發生不和都會被打破,生活中也會看到一些人因為彩禮問題而後續不跟嶽父母聯繫的事情,背後的主導因素除了女婿還跟嶽父母有關。
女婿不養嶽父母,女方要怎麼辦?
其實這個問題關鍵是家庭問題,在民法典發布之前也沒有一個法律要求女婿必須贍養嶽父母,但大家的態度都很明顯,該對養父母好的還是好,這是家庭夫妻兩方的關係導致的。
不過民法典裡面還規定了一但嶽父母需要看病治病,這裡面夫妻兩人是有法定扶養義務的,如果丈夫不願意,妻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對父母患重大疾病女兒要救治,也是屬於廣義上的贍養。
其實說實在的「一個女婿半個兒」對父母來說,女婿和自己兒子一樣,甚至要更好,因為女婿關係好對自己的女兒也會好,所以很多嶽父母特別寵女婿,女婿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也是正常的,如果實在不贍養嶽父母,妻子一方也可以用《民法典》裡面的規定合理的分割財產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這些內容在民法典裡面都有記錄!
作為中國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又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這是一本與14億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典,幾乎囊括了你自出生到讀書、到工作、到買房買車、到生兒育女、到分家析產、到安享晚年的一切大事小事,平時對這方面空白的朋友,不妨有空翻一翻,學法懂法對我們的生活都有幫助。
都說,「一典立、九法廢」,《民法典》的出臺,意味著《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物權法》等九部法律同時廢止。有律師更是調侃道,「半生所學,毀於一旦」。
新條款與你我息息相關,比如以下幾條:
見義勇為免責,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設置離婚冷靜期,協議離婚30天內可反悔;婚內單方舉債:自己借的錢自己還;小區電梯廣告收益、停車場收益歸全體業主;快遞員不上門導致貨品丟失,由賣家承擔責任;「熊孩子」任性打賞主播的錢,平臺必須要退回;物業管理者不得以停電、停水、停熱、斷燃氣等侵權方式催繳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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