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在任天堂遊戲中選一個最引人注目的角色,答案必然五花八門。不過,假如把時間限定在「最近」,那麼十有八九是庫巴——官方翻譯裡,它現在叫「酷霸王」了,而在玩家心目中,它還是那個庫巴。
■ 庫巴公主9月14日,任天堂直面會如期舉行。雖然移植、復刻作品數量仍然遠遠多於新作,但出人意料的是,作為「冷飯」代表的《新超級馬裡奧兄弟U豪華版》,憑藉其中一個新增要素成了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風頭甚至一時蓋過了「路易鬼屋」「大亂鬥」「動物之森」「奧德賽」和「最終幻想」。
《新超級馬裡奧兄弟U豪華版》中新增了獲得道具「神奇王冠」的角色奇諾比柯,利用這個道具,奇諾比柯可以變身「奇諾碧琪」,獲得碧琪公主的能力,如二段跳、復活等等。根據後續發展來看,「神奇王冠」不愧於神奇之名,正是因為這個用來變身的小道具,引發了一輪規模不小的熱潮。
9月19日,推特網友「haniwa」(@ayyk92 )創作了一張同人小漫畫——「The Super Crown's some spicy new Mario lore」。漫畫描繪了這麼一個場景:在《超級馬裡奧:奧德賽》結尾,碧琪公主同時拒絕了馬裡奧和庫巴,二人(還是一人一龍?)傷心之餘,庫巴掏出「神奇王冠」變身庫巴公主,更與馬裡奧一起去「馬裡奧網球」的世界裡組成了搭檔。
haniwa的腦洞打開之後,「庫巴公主」話題進一步升溫,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投入類似題材的同人創作,粉絲、同人作者乃至專業漫畫家、插畫家紛紛入場,範圍也從推特等社交平臺擴散到了Pixiv等創作網站。由於haniwa開了個不錯的頭,所以後來的庫巴公主形象也大致沿用了他的設計,同時又加上了更為天馬行空的發揮。其中不乏許多「福利向」內容,大家可以用「クッパ姫」「bowserette」「bowserpeach」「bowsergirl」等關鍵詞在推特、Pixiv上搜索,在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9月23日,日本某同人誌情報網站管理員、同人展策劃者「すみひい」在自己的推特帳號上發布了「即將舉辦『庫巴公主』限定同人展會」的消息。數日後,這個名為「王冠計劃」的展會主頁還真的上了線,報名規則、參與方式都與普通的同人展會別無二致,時間定在今年10月27日,比《新超級馬裡奧兄弟U豪華版》發售日期還要早3個多月。
同人作者興致高漲,各類「高仿」帳號也沒有放過這個蹭熱度的機會。9月25日,推特上的「Nirtendo of America」(注意它的拼寫)就發表了一篇熱情洋溢的「Bowser fans, we heard you!」的文章,承諾玩家可以在明年1月發售的《新超級馬裡奧兄弟U豪華版》中玩到庫巴公主——當然,謊言很快就被揭穿,這個帳號也在受騙網友的破口大罵中刪帖走人,深藏功與名。
不過,在同人活動如火如荼展開時,也有不少人表示了擔憂——除了對於「大部分人其實都是跟風,創作熱度未必能夠堅持到10月展會開始」的懷疑之外,大部分人還是擔心「你們有勝過任天堂法務部的自信嗎」。
如果你用「任天堂 法務部」關鍵詞搜索,就能看到這些年來任天堂在大大小小各類官司中扮演的厲害角色(事實上,只要你搜這兩個詞,搜尋引擎很大概率會自動聯想到「最強傳說」……)。不論是製作人、遊戲公司,還是魔術大師、影業巨頭,也不論是被動迎戰還是主動出擊,這個傳說中的法務部總能在關鍵時刻發力,為任天堂爭取到巨大的優勢。時至今日,那些經典的「戰役」仍被人們津津樂道。
例如「寶可夢」系列中為玩家所熟知的勇吉拉,名字、形象和能力均有「致敬」當年一位著名魔術師(那時候對方的頭銜還是「超能力者」)之嫌。魔術師將任天堂告上法庭,索賠金額超過100億日元。而任天堂在證據對自己不算有利的情況下,把官司一直拖到了今天,「涉案」的勇吉拉也仍然出現在系列遊戲之中。至於對方主張的天價賠償,任天堂當然是一塊錢也沒給。
又如上世紀80年代,環球影業聲稱街機遊戲《大金剛》侵權電影《金剛》,因此起訴任天堂。面對來勢洶洶的影業巨頭,任天堂毫不畏懼,不僅推翻了對方的指控,還反訴環球旗下一款「金剛」遊戲成功,將「大金剛」版權牢牢握在手中。值得一提的是,由於負責這件案子的律師名叫約翰·卡比(John Kirby),所以也有人猜測,1992年的《星之卡比》主角名字「卡比」,就是為了致敬這位為任天堂立下汗馬功勞的律師。
而在廣為流傳的「最強」商業案例之外,任天堂對待「同人」的態度也毫不含糊。
■ 畫「寶可夢」同人本,是要進局子的一直以來,「同人」都處於著作權的灰色地帶。對於這種事實上侵權,客觀上卻有著重要宣傳作用的行為,一般的版權方都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商用,規模不太大,不過分違反公序良俗,版權方還是更看重它的宣傳作用,不會去找同人作者們的麻煩。
如今的任天堂對待同人創作的標準,看上去和其他遊戲公司沒有太大區別。然而,假如把時間拉到20年前,任天堂在同人作者的處理方面可以說是快準狠,打擊得毫不含糊。
1998年,一位女性作者在夏季ComiKet上出售了自己創作的「寶可夢」同人誌。後來,這本同人誌輾轉到了任天堂高層手中。次年1月,任天堂以「違反著作權法」的理由向京都府(任天堂公司所在地)警方報案,隨後警察前往九州將同人誌作者逮捕。在拘留了作者22天後,法院判決她賠償任天堂10萬日元。3月,任天堂又向檢查廳遞交材料,追究同人誌印刷廠負責人的責任,但最終這位負責人並未被起訴。
這就是當年名噪一時的「寶可夢同人誌事件」,也有人稱之為「皮卡丘事件」,因為涉案的同人誌裡出現了皮卡丘。事件的過程似乎並不複雜,但不同人站在不同立場上的發言則讓事件細節陷入了撲朔迷離的狀況——自「同人」這件事兒誕生以來,任天堂的同人就一直不少,為什麼任天堂會在1999年才找上一本前一年發售的、名不見經傳的同人誌?這本同人誌到底畫了什麼?任天堂是通過什麼途徑獲得這本同人誌,又是為何決定對它重拳出擊的?
根據任天堂的說法,這位女性作者畫的是「寶可夢」角色的18禁同人,印成29頁的小冊子,共300冊,每冊售價900日元,通過郵購的方式賣給讀者。1998年秋,一個與業界並無太大關係的普通人偶然發現了此類同人誌,認為內容太糟糕,上報給任天堂。任天堂員工為了取證,還特地通販購入一本,並以此為證據報了案。
然而同人誌作者的說法又有些不同:這位名為中井ゆき的女子駁斥了任天堂的說法——她出版的同人誌不是29頁,而是32頁,價格也並非900日元。更重要的是,任天堂在事發之前沒有對她發出任何通知,來逮捕她的也不是當地警察,而是京都警察「跨省」所為(警察上門時她還一度以為是惡作劇)。當然,最重要的是,她畫的同人誌並無18禁內容,而任天堂在報案之前沒有就「漫畫作者筆名」一事仔細查證,因此他們提交給警方的那本18禁同人誌,壓根就不是她畫的……
這次事件同樣引發了關於「二次創作」的討論。當時,有不少法律專業人士發言,詳細解讀事件中與」著作權「相關的法條;同人作者們出於感同身受,大多數也站在中井一邊,甚至有人自發組織起「拒買任天堂相關產品」活動以示抗議——然而他們也不得不承認,儘管任天堂在事件的處理過程中顯然有所疏忽,但他們提出的「由於通販無法確認賣家身份,很容易令兒童輕易獲得18禁內容」問題也不容小覷。
最終,任天堂以「將來我們會從多個方面綜合考慮同人的問題」和「同人作者也要注意不讓不合適的內容廣泛傳播,要守護孩子們的夢想和希望」做了個總結,此後也沒再刻意針對同人採取特別強硬的行動。儘管他們仍會採取強制下架同人遊戲、封禁同人遊戲製作軟體等措施,多數情況下也是出自商業考慮,「警察直接找上門」的事情的確是沒有了。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說,這件事也像是懸在同人作者頭上的一把劍,與2005年的「《哆啦A夢》最終回同人誌問題」(還記得當年流傳很廣的「哆啦A夢大結局」嗎?其實也是同人作品,這位同人作者後來向原作者和出版社道了歉)一起,被稱為影響同人業界的兩大重要事件。此後,關於二次創作領域內的著作權問題,也一直討論至今。
任天堂必然不是唯一一個用法律手段對付同人作者的遊戲公司。1994年,Konami因為一部涉及《心跳回憶》角色藤崎詩織的18禁同人動畫,以「損害角色形象」為由起訴同人作者宇奈無英雄。法院判決宇奈無英雄敗訴,並須支付超過1000萬日元的賠償金。
宇奈無英雄對此的反應是——跑路。他用逃跑來躲避法庭出席,硬是賴掉了賠償,而且跑路途中他也沒閒著,又畫了好幾本同人誌……此後,不知是口味變了還是故意嘲諷,他畫了一本以「北鬥神拳」世界觀和畫風詮釋《心跳回憶》的同人《世紀末告白傳說》(ときめきの拳~世紀末告白伝説~),由此開創了「北鬥流」同人創作的先河,模仿者眾多。2009年,宇奈無英雄因病去世,諸多「北鬥流」同人作者卻把他的傳說一直延續到了今天。直到現在,人們還可以在同人展會和零售店裡購得此類作品。
當然,更多的版權方不會像Konami、任天堂一樣搞出這麼大陣仗,相反,他們看中的是同人對作品的宣傳作用,以及同人作者們自身具備的熱情和創作欲望。無論是漫畫、動畫還是遊戲行業,都能找到不少「從同人轉正」成為職業工作者的例子。如今,隨著手機遊戲、卡牌類遊戲的日益流行,遊戲公司從優秀同人作者中選擇,讓他們直接參與遊戲的創作,這樣的情形也越來越多,甚至成了常態。
■ 所以,庫巴怎麼辦?日前,就「庫巴公主一夜爆紅」、同人滿天飛的問題,任天堂發言人在接受日本媒體J-CAST訪問時,僅簡短回復「無可奉告」。這個回答未免有些微妙。更何況,發言人的回答所針對的範圍也僅是「網上的創作」,網絡時代,大家短平快地玩一玩好像沒什麼,假如要把那些作品實體化,乃至舉辦同人展會,那可能又要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