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著林夕關於《富士山下》這首歌的一段言論,據說是他本人說的,如下
「其實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一座富士山,你可以喜歡他,但你搬不動他,你有什麼辦法可以移動一座富士山,回答是:自己走過去,愛情也是如此,自己逛過就足夠。」
《富士山下》是零六年發行的一首慢歌,它很美很動聽。是需要一個人靜下心來,想品味一杯美酒一樣,細細的品它,它的調子不算高,陳奕迅把這樣的一首慢歌,沒有什麼停頓一口氣唱完。有故事的人能夠感覺到歌聲裡面飽含的感情。
我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我和我對象談得正歡,也沒什麼理由喜歡這首悲傷的歌吧!聽聞愛情,十有九悲。我和他是異地戀,他不願意過來我這裡,而我身上的束縛太多了,我和他是這當下的快樂,美好缺經不起現實的剖析。看不到未來,沒有安全感,有多少有情人是這樣的。
在這個合適的時間,陳奕迅的《富士山下》走進了我的心裡。全首聽下來我更傾向於這是一個人勸他曾經深愛的人放手。
或許因為種種現實的壓力,或許已經沒有愛了,也有人覺得這是渣男分手曲。這從何談起,總歸愛過好聚好散,未嘗不是一種風度。
我最喜歡這段歌詞了,「誰都只得那雙手,靠擁抱亦難任你擁有,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曾沿著雪路浪遊,為何為好事淚流,誰能憑愛意任富士山私有…''……」喜歡一首歌,了解它,都是有故事的,而每個人的故事都是不一樣的,各人有各人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