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微博落了一顆大瓜:
前火箭少女101隊長Yamy被職場PUA了。
她在微博發了一段錄音,在錄音中,她經紀公司的老闆徐明朝當眾對她進行羞辱。
「唱歌不好聽」、「超級醜」、「有病」等詞彙「妙語連珠」。
「很醜,非常醜,超級醜,這是事實嘛。」
自己說就算了,徐明朝還發動下屬跟他一起批評Yamy,強迫眾人認同他的觀點。
之後他繼續開麥,瘋狂輸出對於Yamy的看法:
言下之意就是Yamy醜,而且醜而不自知。
對Yamy唱功的諷刺:
「不好不愛聽...變成一個娘炮兒了。」
然後是對Yamy時尚與否的定論:
「我認為她是裝時尚。」
進而到了對Yamy衣品的否定:
「穿的衣服像刺蝟一樣,我覺得她有病!」
錄音的每一句話幾乎都帶著令人窒息的惡意:
公司會議雖然是公開場合,對旗下女藝人進行業務討論,無可厚非。
比如評價她的商業價值,給公司帶來了多少收益,抱怨投資浪費沒有回報……
或許這都可以理解,Yamy老闆徐明朝說的那些話更像是人身攻擊。
公然評價Yamy「很醜,非常醜,超級醜」,擺在檯面上評判一個女生的長相、裝扮、能力。
先聲明,小編不是Yamy的粉絲,但是聽完這些也無法克制內心的憤怒。
這不是單純的業務討論,已經上升到了人格羞辱。
很難想像一個公司老闆會是以這樣的嘴臉來評頭論足自家藝人。
審美不符合你的標準,能力不行,你也不認可她,那你籤她幹嘛?
徐明朝劣跡斑斑 曾強拆「鳳凰傳奇」
Yamy在微博中道出了她這兩年來不為人知的一面:
徐明朝經常打壓指責她,態度反覆無常,她每每看到希望的時候,總會被徐明朝澆滅;
自己提出解約時,老闆回了「情況了解,不要作死」這八個字。
隨後,另一位曾參加《創造101》的選手王婷也表示:
在極創引力做練習生時頻遭打壓,被指責「表演風格婊,像綠茶」。
當時一同參賽極創引力的其他訓練生也有類似經歷。
羅怡恬曾差點認同自己被全盤否定。
羅智儀也曾質疑過自己的人生。
徐明朝還曾當著粉絲的面,說公司不看好魏瑾,第一次見面以為魏瑾是保潔阿姨。
面對如此行徑的老闆,一眾圈內好友紛紛表示支持Yamy;
就連徐明朝的愛人,鳳凰傳奇的「玲花」也點讚了diss徐明朝的微博;
不過隨後馬上取消,並表示「未知全貌,不予置評」。
而鳳凰傳奇的另一個成員曾毅就比較慘了,被無知網友錯當成玲花的老公遭受了一波「狂轟濫炸」。
不管玲花內心是怎麼想的,徐明朝絕對是個心口不一的人。
在早先接受採訪時,他曾不止一次的表達對Yamy的認可:
徐明朝說過是自己親自勸說Yamy,讓原本當舞蹈老師的Yamy過來做練習生;
還說Yamy回報率最高,投入最少;
根據資料顯示,徐明朝名下有六家公司。
旗下的藝人發展比較好的一個是Yamy,另一個就是紅遍大江南北的鳳凰傳奇。
徐明朝顯然對這些十分清楚,但他依舊不忘拉踩組合的另一個成員,曾毅。
嫌棄曾毅是個可有可無的配角,最後乾脆強行拆散這對黃金搭檔。
嘴臭、不尊重女性、自以為是,開了公司不好好對待旗下藝人。
網友們擔心玲花姐姐也被pua,讓她趕緊跑。
徐明朝也發了一條長微博,說這是給Yamy的一封信。
但在信中依舊「恬不知恥」,混淆視聽;
拒絕向Yamy道歉,甚至把責任全甩到了Yamy身上。
這些事也讓很多人想到了一個詞,職場PUA。
無孔不入的「職場PUA」
什麼是職場PUA?
通過打擊、挑刺等一系列的精神控制方法,讓下屬喪失自我,產生懷疑,從此對上司唯命是從。
不斷質疑ta的能力、否定ta的成績,打擊ta的自信。
長此以往,真的很容易陷入一個自我懷疑的惡性循環,最後連自己都相信了:我是不是真的不行?
我對Yamy最大的印象,就是她那種與生俱來的自信「臭臉」。
而Yamy在長文說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自信,因為徐明朝徹底崩裂。
一邊享受著她帶來的利益,一邊詆毀著她的外貌與事業,這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屬實油膩噁心。
當代社畜也經常會面臨這種血淋淋職場現實:
你幫公司賺著錢,背後卻被老闆在員工大會上公開diss你長相、能力。
那種自信和自尊心被摧毀的感覺,相信有過類似經歷的人都懂。
遇到這樣的老闆是真的倒黴,但也要知道,奇葩的並不是只有徐明朝一個人。
不要以為PUA只存在感情裡面,任何社會關係都有PUA的可能,只是你沒有發現。
無論是朋友、師生、甚至父母,都有對你人格詆毀、貶低你,讓你覺得自己很爛的情況。
碰到這種事情,我們要做的不是自我懷疑;
而是儘快的逃離,或者有意識的拒絕接收這類信息,並且做出應對:
1.了解自己:肯定自我價值
相信自己的能力,不盲目自信,更不盲目自卑。
對自己有一個清晰的認識,知道自己的強項和不足。
對外界的建議與信息也是如此,不能全盤盡收。
2.學會說不:無論這個要求能不能達到
職場中的拒絕並不是「不尊重上級」或「不懂事」,面對不合理要求,應該有自己的態度。
很多社畜被長期職場PUA後,便會進入一種思維常態,認為滿足領導提出的一切要求就是生存之道。
殊不知自己已經成為了牽線玩偶,任人擺布。
3.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利益不光只有公眾人物
公民享有名譽權,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不管是藝人還是普通員工,老闆在公開場合貶損他人人格都屬於侵權行為。
如果遇到和Yamy類似的情況,可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
並且要求侵權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
說回Yamy這件事,職場PUA險些毀掉一個人。
Yamy的美我們看得到,但是眾口難調,沒人能做到讓所有人喜歡。
美從來沒有標準,所謂的美不過是符合不同的人的不同審美。
但是不要忘了,每一個男孩兒和女孩兒,都是最獨特的存在。
獨一無二的你我,不該被別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