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夢
喜歡一個人,和對方最好的相處方式是什麼?
我想,大概會有人回答說,要努力和對方在一起;也會有人回答說,要把對方牽到自己的手心裡。
這些都是正確的答案,而我覺得最舒服的做法就是,在喜歡的人面前克制住自己,給對方最大的尊重。
最近在追《幸福,觸手可及》,男女主人公因為一個小小的誤會,把原本已經確立好的關係重新打破,不做戀人,做回了朋友。
縱然有千萬般的不甘心,男主人公也沒有對女主人公進行死纏爛打,而是選擇了該靠近時靠近,該遠離時遠離。
一天晚上,男主人公送女主人公回家之後,戀戀不捨地回到了家中,妹妹看見男主人公一臉惆悵的樣子,問他為什麼不直接把女主人公抱在懷裡,然後強行和對方和好?
男主人公的回答很得我的好感,在他看來,真心喜歡一個人,就要做到尊重對方,不管是言行舉止,都不可以對對方有所侵犯。
喜歡一個人,內心熱烈而狂熱,分分鐘想把對方「據為己有」,真正喜歡一個人到極致的時候,才會發現,放在心坎上的那個人,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內心的欲望和渴望,都被活生生的壓下去,只為了呵護對方周全,給感情最大的體面。
喜歡一個人,要尊重對方的感受
曾經聽朋友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朋友聚會上,男女生一見鍾情,在大家的牽線下,決定在一起試試。
試試在感情中是一個比較曖昧的詞,意味著,比朋友多一層關係,但還不確定對方就是自己的人生。
試試的階段,相處的時候要有分寸,不可以過度越界,或者,把對方和自己之間的關係理解的過度親密。
可惜當時的男生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以為女生說和自己試試,就已經把自己當成了男朋友,當女生還處在嘗試著了解對方階段的時候,男生在外面,在女生的面前,完全以戀人自居。
某天晚上兩人共同參加了一個朋友聚會,聚會結束後,男生要送女生回家,原本是很美好的一個晚上,但是走到半路上,男生卻改變了主意,非要女生陪自己在外面過夜。
女生再三拒絕,男生依然不依不饒,非要女生答應自己的請求,最後無可奈何,女生提出了和男生到此為止。
真心喜歡一個人,一定不會對對方急於「冒犯」,不會不照顧對方的感受,一味地釋放自己的「欲望」。喜歡從來都不是過度的想要佔有,而是情到深處,依然可以想起來問問對方是不是願意。
喜歡一個人,要尊重對方的選擇
菲菲和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感覺自己很不開心。除了一些日常生活上的瑣碎,和男友在一起的相處,也間接的告訴菲菲,她和男友不是合適的人。
感情中,一旦發現兩個人不合適,消耗成本最低的辦法就是,及時止損。
菲菲下了決心想要和男友分手,並且說出來自己和男友分手的理由。意料之中,男友不同意。
當一個人想要離開的時候,另一個人是留不住的。
男友看見菲菲分手的決心已下,忽然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對菲菲進行謾罵,把菲菲說的一文不值。
分手確實讓人很難過,但是感情中,如果沒有兩廂情願,這麼一方是有愛或者不愛的自由。
喜歡一個人想要在一起,沒錯。真正喜歡一個人,卻不會總是想著和對方在一起,而是能夠坦然的接受對方對自己的態度,尊重對方的任何選擇與決定。
千萬不要隨隨便便把對一個人的好感定位成喜歡,因為你會發現,沒有到達喜歡的程度,是不會對一個人有喜歡的態度。
那麼喜歡的態度是什麼呢?
是尊重。
再怎麼喜歡一個人,都要學會去尊重對方。之所以會喜歡上別人,一定是別人身上有我們身上沒有的東西,對方在生活中帶給了我們美好。
美好的東西也是用來呵護的,是用來尊重的。
尊重對方的感受,對方的開心與不開心,對方的願意和不願意,我們要做的,是接受,而不是強制對方去為我們改變。
尊重對方的選擇,喜歡上別人,是我們自己的選擇,別人是否回應喜歡,是別人的選擇。我們有喜歡的權利,同樣別人也有不喜歡的自由,對於別人給我們的否定答案,不要氣餒,不要沮喪,接收並且正視它。
希望我們每個人都有愛人的能力,也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愛情中都可以保持著尊重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