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寧波市海曙區南郊路的一條小巷裡,24歲女孩周某被強姦殺害。受限於當時的偵查條件,案件偵破始終沒有進展。今年7月18日凌晨2點,隨著一輛從甘肅蘭州始發的列車緩緩駛入鐵路寧波站,這樁命案終於告破。
7月30日上午,寧波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市公安機關命案積案攻堅行動成果。今年以來,寧波全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部督鄞州三溪浦水庫故意殺人案、省督海曙南郊路故意殺人案等命案積案19起,緝捕命案逃犯31名,並提前實現了部督、省督命案積案「清零」目標。
小巷姦殺案
2002年4月13日下午,寧波海曙區南郊路25號對面花壇裡,24歲女孩周某被發現遇害身亡。警方勘查現場後認定,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案。根據法醫判斷,案發時間為前一天晚上9點至10點。
案發現場位於南郊路與立交路之間的一條小巷,磚石壘起的花壇緊挨著東側牆面,周邊老宅林立。被發現時,周某身上蓋著3塊三夾板,小巷南端拐角處有一處長40釐米的血跡。小巷中間地面上有點狀血跡分布,從南端拐角處一路延續到北端。
被害人周某是奉化蓴湖人,長相清秀,當時在寧波城區的一家服裝廠打工。小巷外的立交路是她每日上下班的必經之路。
案發後,海曙警方成立專案組,對現場進行多次勘查,提取相關痕跡物證,同時在周邊展開拉網式排查。當年有附近群眾告訴警方,曾聽到小巷裡有動靜,還以為是情侶之間的吵吵鬧鬧。
案發現場
現任海曙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的宋如浩,當年也參與偵辦此案。據他回憶,當時他跟同事們一起走訪了南郊路方圓1公裡內的所有男性住戶,還從周某的工作地、居住地入手,將所有與她有過接觸的男性逐一排查。4個多月下來,民警們的記錄本寫了一本又一本,走訪人員的細節一遍遍地在他們的腦海裡滾動,可始終找不出關鍵線索。案發現場採集到了各類物證10餘件,可受限於當時的刑偵技術,物證比對方面也沒有進展。
18年過去了,南郊路旁的幾排老宅早已拆除,很少有人還記得那裡曾經發生過的慘案。這期間,海曙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大隊長已換了3任,辦案民警也換了一茬又一茬,可每一年,警方都會將此案相關信息拿出來重新梳理研判,分析線索,比對痕跡物證,排摸調查可疑人員。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隨著刑事技術的發展,這起命案的偵查工作終於迎來轉機。今年3月,警方發現一條重要線索:遠在甘肅蘭州的48歲董某林有重大作案嫌疑。
隨即,海曙警方制定出詳細方案,與蘭州警方取得聯繫,克服疫情影響等不利因素,於7月18日順利將董某林押解回甬。
嫌疑人董某林被押解回甬
「該來的,還是來了。」在回甬的列車上,犯罪嫌疑人董某林向民警交代了犯罪事實。
據董某林交代,他老家在蘭州,打小就是個讓家人頭疼的孩子。小學畢業後,他早早混跡於社會,先後在廣東等地打過零工。2002年3月,他來到寧波想做點小生意,未曾想1個月後就鬧出了人命大事。
董某林交代,2002年4月12日夜晚,他途經南郊路時看見一張熟悉面孔,也就是遇害者周某。董某林說,來寧波1個月,他與這個女孩已經偶遇了兩三次,也聊過天。那一晚,兩人再次相遇後便結伴同行。在經過南郊路25號附近時,董某林突生歹意,硬將女孩拉到小巷深處實施強姦,之後擔心她報案,便一不做二不休將她勒死。接著,他把屍體拖到四五十公分高的花壇上,並用就近的3塊三夾板掩蓋。次日,他偷偷去過現場,看到案發地已拉起警戒線,便悄悄離開,隔一日乘坐火車逃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董某林18年後被押解回甬,這起積案終於告破,被害人周某得以瞑目,其家人得以告慰。
水庫沉屍案
2001年3月28日,在寧波市鄞州區東吳鎮三溪浦水庫內發現一具男屍,屍體被捆綁後沉屍在水庫內。警方通過現場勘查和屍體檢驗,確認系他殺。
民警偵查發現,被害人魯某為杭州人,是一名在杭州做「黑車」生意的司機。2001年3月25日,魯某在家中接到一名男子的電話後,駕駛一輛黑色桑塔納離家,後不知去向。3月28日,魯某的屍體被人發現在鄞州區東吳鎮三溪浦水庫內,隨身攜帶的手機、現金等財物被劫,魯某駕駛的黑色桑塔納轎車也不知去向。
案發後,鄞州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對杭州、寧波兩地的相關人員、線索進行了全面排查,並對被劫物品進行了布控,但案件一直沒有進展。
2002年9月25日,專案組民警在寧波市北侖區新街道一調劑行內,發現了魯某駕駛的黑色桑塔納轎車。經調劑行老闆回憶,這輛車是2001年3月底一名男子來典當的,當車價錢4萬多元。民警發現,這名男子來當車的整套資料全都是偽造的。案件偵破再次陷入僵局。
今年7月,攻堅隊成員利用現代科技,再次對當年現場提取的痕跡物證進行重新比對,終於成功鎖定了一名嫌疑人——林某,男,44歲,寧波市北侖區人。經查,林某目前是北侖一家公司的老闆,生意做得很大,家庭也比較穩定。
7月9日晚,攻堅隊在寧波市高新區一酒店內將犯罪嫌疑人林某抓獲。經初審,林某對搶劫「黑車」殺人的事情矢口否認。介於林某目前的生活狀況及生活經歷,攻堅隊感到對林某的審訊難度極大,為此,攻堅隊調整審訊思路,制定詳細的審訊方案,從法律、證據、親情等各方面攻其心理防線。終於,林某的心理防線被攻破,交代了當年夥同馬某(男,42歲,寧波市北侖區人)、張某(男,45歲,寧波市北侖區人)在杭州市汽車東站附近搶劫「黑車」並殺害司機魯某,後將魯某拋屍在三溪浦水庫的犯罪事實。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都已被刑拘。
【來源:浙江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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