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篇網絡報導,將耳東影業與品今控股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對此,耳東影業發布「嚴正聲明」,稱「耳東影業的成長路徑,是基於本業的努力探索和深耕,所取得的文化效應和經濟效益有目共睹」。而且「針對部分媒體的不實報導進行強烈譴責,並保留對其發起法律訴訟的權利。」
耳東影業當真無辜嗎?被媒體報導之後,作為曾經《西虹柿首富》、《紅海行動》、《邪不壓正》、《反貪風暴》第三部和第四部等多部知名電影的參投方,耳東影業這家公司「神秘」的面紗也逐漸揭開。
根據筆者調查了解,支撐耳東影業眾多電影項目的投資資金,可能來源於大量向普通市民銷售的理財產品。而這些理財產品的發行方似乎與品今控股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實際上,慘澹的基金業績下,為償還之前允諾客戶的高額利息,品今控股不僅涉嫌虛假宣傳,還涉嫌違規發行未備案的理財產品,吸引更多的新投資者,難免有「借新還舊」填補資金缺口的嫌疑。直到2020年2月,品今控股資金鍊徹底崩裂,開始大規模無法兌付投資人的資金,事情的原委才逐漸明朗起來。
馬甲戲法,是誰混淆了公司主體?
去年12月份,耳東影業向港交所提交了招股書,不出外人意料的是,IPO申請被港交所駁回。2月份,耳東影業再次遞交招股書,港交所拒不受理,耳東影業最終上市未果。
根據公開披露的招股書顯示,耳東影業2017年和2018年收入分別為1.55億元和1.81億元,2019年上半年,公司收入就已經達到了2.52億元,主要收入來源於出售投資份額。
也就是說,耳東影業涉嫌通過向投資人出售電影項目的投資收益份額,進而從中賺取差價。
根據天眼查App信息顯示,耳東影業與品今控股的實際控制人均為陳碩罡,外界也普遍猜測,品今系一直以來都在為耳東影業「輸血」,而耳東影業作為眾多知名電影項目的參投方,也成為品今控股的一張「理財名片」,用來「掩飾」其理財業務的慘澹。
2014年,陳碩罡旗下兩家公司:品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品今資管」)和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獲得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牌照,2015年北京品今對衝工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獲得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牌照。此後藉助私募資金,將品今控股的財富版圖擴大到實體投資和文化產業。
品今控股的銷售們向投資者大量兜售的理財產品,籤訂的合同主體大部分為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據公示信息,該公司出資人為楊珖(100%),法人代表為劉子博,疑似實際控制人為劉娟。
2012年北京品今控股有限公司已將所持的100%的股權變更為楊珖,與品今控股或者陳碩罡本人已無直接關聯。但在實際基金產品的銷售中,幾乎言必稱陳總(陳碩罡)及耳東,卻隻字不提從財務層面品今與耳東影業並無關聯。
多位投資人向筆者透露,自今年3月開始,品今便以疫情電影行業及影院受挫、耳東影業上市為由,無論投資時承諾的實際項目為何,要麼拒絕投資人退出本金的要求,要麼不斷遊說投資者繼續轉投其耳東影業相關的其他項目,也拒絕出示基金投資去向、比例等應當予以公示的內容。
一位投資者擔憂道:「如果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來全面暴雷,這家空殼公司可以被捨棄,而品今控股、耳東影業以及陳碩罡本人仍然可以在法律層面逃過制裁,他們還有另外一家擁有私募基金牌照的品今資管可以繼續賣理財產品。」
一語成讖。
另一位從事自媒體的投資者,在多次協商退本金無望的情況下,寫了一篇公眾號推文《品今資管私募/耳東影業違規逾期不兌付?我們該何去何從》的文章很快被品今控股投訴。被投訴理由寫到:「該內容反覆雜糅『品今耳東』,混淆公司,事實不清,品今與耳東系獨立兩家公司,並不存在財務關聯,實屬誹謗,嚴重影響品今商譽,我司正常在業。…」
以上種種,當真是投資者故意混淆了幾家公司嗎?
而另外一家資管公司,品今控股的子公司——品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理財業績」卻讓人唏噓。根據私募排排網數據,自成立以來,品今資管累計收益率21.39%,年化收益率不過3.15%。
換句話來說,這個收益率與銀行定期三年存款基本沒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根據網易的一篇報導,去年上半年,品今的資金就已經處於緊繃的狀態,而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品今就開始銷售「不備案不公示、保本保息、到期後可續可取」的私募基金產品。根據該報導,品今員工入職培訓中,必上的重要一課就是如何把身邊的家人和朋友變成品今的客戶。
據多位品今投資者反饋,公司提供的保本保息理財產品的投資年化收益率高達12%左右。而其銷售人員每單可拿到的提成在3%-10%左右。
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與實際資管收益之間的巨額的差價,似乎只能依靠「拆東牆補西牆」「借新還舊」的模式來延續,從而穩定「舊客戶」和招攬更多的投資者。更有投資者在與銷售的溝通中得知,在今年大量無法按期兌付本金的事件發生後,銷售聲稱只有拉來新單後,業績在500萬以上可以退還舊客戶的50%本金。
「拼單」募資涉嫌違規?品今資管合規問題重重
今年5月初,筆者的朋友趙女士在品今控股的銷售推介下購入了理財寶季豐計劃。8月,筆者朋友購買的理財產品到期,品今方面卻以疫情影響、耳東上市等各種理由推諉拖延,至今拒絕退還投資本金和相應利息。
而當投資者深究其項目的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等信息時,品今官方一問三不知,至今無法給到任何關於投資標的相關的書面材料,其資金的真正去向也不得而知。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理財寶季豐計劃,是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起募集設立,並推介、銷售的私募基金產品。該私募基金以合夥企業形式設立,合夥企業名稱為北京冠匯匯富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息顯示,作為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合夥企業,冠匯匯富卻沒有完成私募基金備案。
經查詢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公示信息,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僅備案了一支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該基金名稱為北京光源財順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筆者朋友的遭遇不是個例。根據多位投資者向筆者的反饋顯示,目前大量未如期回款的投資者與品今籤署的合同主體均為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初步判斷這些投資者所購買的產品可能同為未備案的私募基金。
(以上圖片均來自於黑貓投訴APP,至筆者撰稿之日,僅黑貓投訴APP單一平臺相關投訴已多達197起)
而當筆者向朋友更深入了解事情原委之後,品今控股「拼單式私募」的操作開始浮出水面。
根據投訴信息,筆者發現在品今控股的理財用戶中,很多本來不具備私募基金購買資格的投資人,通過「拼單」的方式(投資人與公司銷售私下再籤一份代持協議),只要有幾十萬甚至幾萬的本金就可多人拼單購買投資百萬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產品。
在銷售過程中,品今的理財銷售違規將本不符合私募基金投資者標準的小額資金進行拼單,再從同一個客戶的帳戶向公司帳戶轉出金額。具體操作上,將這一單中資金量較大的客戶作為合同籤署方,銷售再以個人的名義籤一份「代持協議」。合同到期後,本金和利息轉回合同持有者帳戶,持有者再將拼單的金額退還給銷售或銷售指定的帳戶。
「拼單」理財的投資者們,如非正式合同籤署方,投資者只能拿著一紙「代持協議」,去找「踢皮球」的離職銷售和公司,在各方的推諉扯皮之下,投資人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按照國家對私募基金的相關管理制度《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第9條規定,「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規避合格投資者標準,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為投資標的金融產品,或者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 品今公司不止明目張胆地「拼單式」出售基金,同時也涉嫌規避「合格投資者」標準。
《辦法》中明文規定,私募基金只能向「金融資產不低於 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 50 萬元」的合格投資者進行募集。同時《辦法》中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但據筆者朋友透露,品今銷售在推介產品的過程中,並沒有讓其填寫過任何問卷調查表,也未要求其提供資信證明,品今作為管理人並沒有向投資者主動履行「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
此外,根據投資人與品今控股的《入夥協議書》中的內容來看,並沒有相關投資風險的揭示內容,而根據《辦法》第26條規定:「在籤訂合同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提示投資者的本金可能虧損,且無法取得收益。」品今從最開始兜售其產品時,向投資者的承諾均為保本保息。投資者提供的《入夥協議書》中也未見相關風險揭示內容。
再根據《辦法》的第24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品今公司至今未向投資者說明投資對象的情況,也沒有提供投資標的相關的書面材料。作為投資者,對投資標的享有知情權,而品今公司並未如實披露。
換言之,品今公司銷售的理財寶季豐計劃等「基金」產品,從備案的缺失;到銷售過程中的「拼單」、規避「合格投資者」標準、承諾「保本保息」;再到「投資」過程中的缺乏公示。品今的基金產品的多個關鍵環節都涉嫌違規,一家動輒月投資金額數億的基金公司,似乎視國家法規與金融監管為無物。
合規問題重重,「拼單式私募」背後,品今控股正在不斷透支投資人的信任,或許透支投資人信任的品今控股,也正在不斷透支的整個私募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就像當年火爆P2P行業一樣,當一個行業的社會公信力被透支殆盡,那麼整個行業也可能將到達增長的終點。而這可能是當前私募基金行業需要警醒的深思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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