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記者從蘭州市醫保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自2020年12月5日零時起,臨時將醫用口罩、醫用酒精、消毒液納入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範圍。
蘭州市醫保局要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結合醫療保障系統行風建設,進一步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優化醫保經辦服務流程,積極推進「網際網路+醫保」服務模式,實現「網上辦」、「掌上辦」,減少疫情期間參保人員「見面辦」次數。
自2020年12月5日零時起,臨時將醫用口罩、醫用酒精、消毒液納入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範圍,參保職工可在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用個人帳戶支付購買上述用品的費用。市醫保中心和各定點醫藥機構將儘快按照省醫保局確定的器材編碼維護醫保信息系統,確保參保人員結算不受影響。各區縣醫保局則將督促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蘭州日報記者 朱浩源)
來源:蘭州日報(ID:lzrb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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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晉敏 責編:朱旺 校審:都一鳴
【來源:甘肅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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