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發射牙籤或鋼針的小小十字弩,竟能射穿厚紙板、射爆啤酒瓶?近日,一種俗稱「牙籤弩」的高危玩具風行中小學校園,教師、家長紛紛表示「傷不起」!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發現,「牙籤弩」近期已現身廣州,部分中小學附近商家已開始公開售賣,學生也競相購買為樂。
對此,廣東省玩具協會相關負責人認為,「牙籤弩」屬於彈弓類,並不屬於玩具國標管理範疇。有律師表示,「牙籤弩」若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在發生傷亡事故的情況下,其生產廠家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而涉事學校與加害人家長也須承擔部分民事賠償責任
這兩日引起熱議的就是這種「牙籤弩」
線上:眾多網店有售,20米外射爆啤酒瓶!
18日,羊城晚報記者在某購物網站輸入「牙籤弩」,頁面顯示大量相關信息。據記者觀察,其價格多在10元到200元之間,便宜的可發射牙籤,貴的則可發射鋼針或鋼珠。據一位賣家介紹,根據彈片多少,射程可分為3米、5米、8米、10米等檔次。
另一位賣家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發布的小視頻顯示,一枚「三彈片加強版牙籤弩」遠隔20米左右,用疑似鋼針或鋼珠射爆一支啤酒瓶。該賣家表示,其產品分為「標準版」與「加強版」,都可「箭珠兩用」。
然而19日上午,記者再次在某購物網站輸入「牙籤弩」,頁面已無任何信息。有賣家表示,其產品已下架,將繼續在微信上銷售。至於下架理由,該賣家則拒絕透露。「牙籤弩」在線下是否還出售?記者調查發現,這一高危玩具不僅在線下售賣,而且還在校園出現。
線下:銷量不錯,疑流入廣州中小學校園
19日下午,記者來到一德路附近的玩具市場,並未發現有牙籤弩在售。一位店主告訴記者:「昨天還有朋友來提醒我不要賣這種東西,很危險。」
另一位商家則透露,「牙籤弩」生產廠家可能在佛山。記者聯繫到佛山順德區的一位商家,他承認生產「牙籤弩」,但並不在線下銷售,所有交易都通過網際網路進行。
記者又來到廣州市越秀區某小學,該校一名一年級女生告訴記者,的確有同學玩「牙籤弩」,有的同學還會曬在QQ空間。其家長表示,自己對這種玩具毫不知情,更不知其危害。該校一位保安透露,學校不允許學生帶任何玩具回校,否則將予以沒收。
該校附近有三家並排的玩具店,其中有兩家店主都表示沒有「牙籤弩」,只有較大型的塑料弓箭玩具。在第三家玩具店,記者終於找到了標價15元的「牙籤弩」。據該店店主介紹,「牙籤弩」興起不過一兩周,他們也是上周才開始進貨,顧客大多為旁邊小學的小學生。
至於銷量,該店主估計日均售出5、6套(一套包含一隻金屬弩及一包牙籤),「算是賣得挺好啦!」他還透露,另外兩家玩具店其實也賣「牙籤弩」,而且這門生意比自家更早、更好,「他們肯定是賣完了,才說沒有!」該店主還熱情地教記者怎麼玩「牙籤弩」,並提醒記者不要向人射擊。
體驗:牙籤射穿厚紙板,「例不虛發」!
記者購買了兩套「牙籤弩」,每套一枚長約7、8釐米的金屬弩,外加一包普通竹牙籤。據包裝盒上介紹,其中的金屬弩材質為「電鍍鋅合金」,生產廠商為義烏市某企業,並標明「適玩年齡範圍5歲以上」,同時還附有「請勿對人或動物射擊」的警告。
羊城晚報記者買回來的牙籤弩包裝盒背面
了解玩法以後,記者嘗試射擊兩層厚的報紙,隨著一聲清脆的響聲,牙籤破紙而出。隨後記者增加難度,對著一張硬紙片射擊,結果同樣穿透。最後,記者對著一個厚約1釐米的紙箱試驗,連發10「箭」,「例不虛發」,每次都「箭」透紙背。
如此威力,記者開始質疑「牙籤弩」是否屬於玩具種類,於是致電廣東省玩具協會。一位林姓負責人表示,牙籤弩屬於彈弓類,並不屬於玩具國標管理範疇。該負責人還認為,要界定「牙籤弩」的真實性質,還需要追溯一下「牙籤弩」的生產工廠,才能準確判定。
學校:尚未發現「牙籤弩」,已提醒老師留意
「牙籤弩」如此危險,對此有基本了解的家長、教師紛紛表示「傷不起」,並在朋友圈、微信群裡轉發相互周知。廣州市某小學曹老師告訴記者,她在朋友圈裡得知這一消息後,馬上在自己班級的家長群裡轉發,並告誡自己的小孩不要玩。
曹老師還透露,班級群裡有一位家長回憶,他的一個朋友小時候就被類似「玩具」射到眼珠,最後「接近全瞎」。他當時就在身邊,至今不敢忘記。曹老師呼籲:「希望有關部門制約製造、營銷和販賣『牙籤弩』的商人,不能讓他們再賣給孩子們!」
廣州市天河區新蕾學校副校長周清彪表示,該校尚未發現「牙籤弩」。他告訴記者,直到18日晚在工作群裡看到關於「牙籤弩」的報導,才留意到這種玩具,在此之前並不知情。他透露,該校目前已經提醒老師們留意,避免「牙籤弩」流入學校。
律師:若出事故,生產廠家需擔責
「牙籤弩」殺傷力如此巨大,一旦流入校園,其潛在危害可想而知。一旦在校園發生事故,誰應擔負主要法律責任?
對此,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世幸告訴記者,「牙籤弩」若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在發生傷人事故的情況下,其生產廠家必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對於發生在中、小學校的「牙籤弩」傷人事故,學校和加害人家長由於教育和監管不到位,均應該承擔部分民事賠償責任,但均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陳世幸提醒,若自己的小孩在學校受到「牙籤弩」的傷害,家長應第一時間與學校的老師和領導溝通。如果溝通不暢順,應立即報警,請求警方介入調查取證,沒收及保持作案工具「牙籤弩」,並由警方出面找到生產廠家和銷售商。
如果傷害嚴重,還可以要求警方立案追究廠家和銷售商的刑事責任,受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如果傷害不是特別嚴重,受害學生家長可以起訴生產廠家、銷售商、學校以及加害人的家長,要求相應的損害賠償。
來源 | 羊城晚報
文圖 | 羊城晚報記者 謝楊柳、崔文燦、羅宇菲、鍾傳芳 實習生 劉錦蓉、羅鳳楸
視頻 | 羊城晚報記者 羅宇菲 謝楊柳 實習生 羅鳳楸
編輯 | Sof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