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 Jordan(飛人喬丹)是耐克旗下最為成功的一個個人品牌系列,不過據麥可-喬丹經紀人大衛-法爾克透露,當年和耐克談判時,他們一開始取名為「MJ」系列,並非AJ,並且當時設計AJ的LOGO時,僅僅用了五分鐘。
喬丹一代籃球鞋
據喬丹經紀人法爾克透露,在進入NBA之前,喬丹更傾向於籤約阿迪達斯,以致於在父母的強行勸說下,喬丹才勉強搭上去和耐克公司首次談判的飛機。
隨著談判的深入,法爾克告訴耐克,如果他們想籤下喬丹,就應該像當時的網球運動員一樣,給喬丹設計特有的一款球衣和球鞋個人品牌。而當耐克總經理羅伯特-斯特拉瑟詢問該品牌取什麼名字時,法爾克第一個給出的答案是「麥可-喬丹」系列。
不過以球員自己的全名作為品牌很快遭到了耐克方面的拒絕。
「他說『我們願意給喬丹單獨做一個品牌,但是這個品牌名字可不能簡簡單單就是麥可-喬丹』,」法爾克說道。
在首個方案被拒絕後,法爾克透露當時還略微有些失望,不過很快他想到了另外一個名字「Air Jordan」(飛人喬丹)。
「當時耐克正在開發一種Nike Air技術,在專業氣墊內含一種特殊的氣體,以高壓的方式灌入堅韌的合成橡膠內,運用充氣氣墊來加強慢跑鞋的避震性,而這和麥可的打球方式又有點一樣,在空中飛翔。」法爾克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斯特拉瑟。
這個名字在得到斯特拉瑟認可後,耐克隨後就讓皮特-莫雷在短短五分鐘內設計了Air Jordan一代的標誌,而就是這個標誌至今仍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