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我要講的這本書,書名叫《為愛成婚》。它就是要回答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結婚?
乍一聽,你可能覺得,書名不就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嗎?結婚是因為相愛啊,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說實話,看完這本書,我覺得作者的結論有點顛覆我的三觀。她告訴我們,愛情和婚姻本來沒有因果關係,為愛成婚,只是現代婚姻的一個特點,其他的婚姻制度可不都是這樣的。在古印度,人們就覺得,結婚之前談戀愛,那是反社會行為。古希臘人呢,態度稍微溫和一點,他們倒不覺得戀愛會傷害別人,只是精神出了點問題。
如果不是因為愛情,人類到底為什麼要結婚呢?
如果只是從特定的文化視角去看,這個問題根本就說不清楚。這就是我推薦這本書的理由,它會給你一個更大的視野來看待婚姻。
一旦站在這個視角上,這個問題就變得有意思了。你會發現,不管對婚姻的定義是什麼,我們都能在某一個歷史時期,找到一個和這個定義很不一樣,甚至截然相反的婚姻狀態,有的真叫聞所未聞,具體是什麼,先賣個關子,咱們後面細說。從這一點出發,作者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所謂婚姻制度沒有什麼好和壞,所有的婚姻制度都不過是某個階段,人類關於兩性關係的實驗。就算是在我們現代人看起來最合理的現代婚姻制度,要是站在上千年的文明尺度上看,你可能也會對它打上幾個問號,比如要不要一起撫養孩子,是不是得有愛,等等。
這本書的作者叫史蒂芬妮·孔茨,是美國長青州立大學的教授,也是婚姻和家庭方面的專家。在書裡,作者從研究者對史前時代婚姻的猜想,一直講到今天很多人對現代婚姻的擔憂,跨度很大,但是這些探討基本上都圍繞著三個問題展開:首先,如果沒有愛情,婚姻還成立嗎?第二,如果愛情和婚姻沒有因果關係,為什麼今天大多數人都認可這種觀念呢?第三,為愛成婚的現代婚姻,就是最理想的婚姻形態嗎?
首先請你先想想,在你心目中,婚姻應該是什麼樣的?我們一般會覺得,兩個人結婚,應該要彼此相愛吧,得坦誠溝通吧;應該是為了組成家庭,得互相扶持吧;而且,這兩個人肯定都會希望對方對自己忠誠。但是,這裡面的每一條標準,作者都能找到一個反例推翻它。
下面咱們來看幾個事實,拿事實說話。
結婚一定要相愛嗎?我們現在太認同這個觀點了,總覺得古代那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好像挺可悲的。但是,我們也得承認,這樣的婚姻在古代社會特別普遍。書裡有個很奇葩的例子。在古代的希伯來,如果哥哥去世了,弟弟就有義務娶嫂子,好讓家族的財產不外流。如果弟弟拒絕呢?他就得要承擔巨大的社會壓力,甚至要舉行一個專門的儀式來表決心。在儀式上,他的嫂子會當著家族長輩的面在他臉上吐口水,唾棄他這種不為家族利益考慮的自私行為。
那反過來說,相愛的人一定希望結婚嗎?中世紀的法國人就不這麼想。在13世紀的法國,有一位神學家叫阿伯拉,他跟一位牧師的侄女哀綠綺思相愛了。兩個人私奔之後,生了一個孩子。阿伯拉就提議,不如結婚吧,這樣家人就會接受他們,他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沒想到,哀綠綺思拒絕了阿伯拉的求婚。而她的理由居然是,婚姻會貶低他們的愛情。
就算兩個人不是因為相愛結婚,想要在一起過一輩子,至少也會希望夫妻之間能夠坦誠溝通吧?我們現代人一般都覺得,婚姻中有問題了,首先要做的,就是聊清楚。但是,就算是在18世紀早期的美國,戀人們也不覺得夫妻可以坦率地表達對彼此的不滿,有苦水,就咽到肚子裡。那個時候的美國總統約翰·亞當斯在日記中寫道:理想的伴侶應該願意掩飾缺點和過錯,而且,要寬恕傷害。
溝通上可以讓步一點,忠誠這事肯定不能讓步了吧?可是,在奈及利亞的魯庫巴,找情人是妻子的權利,她的丈夫也會接受。這兩家人甚至可能因為這種關係而成為親家。這對情人裡的男方有權要求女方把女兒嫁給他的兒子,這在他們那裡是一種文化。實際上,在許多社會裡,忠誠都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問題,把它設置成婚姻的警戒線,只是一部分文化中才有的觀念。有人類學家做過一項研究,在他們調查的109個社會裡,只有48個社會同時禁止丈夫和妻子有婚外情,還不到一半。
那我們再退一步,就算不強求彼此非得忠誠,既然要結婚,至少也是希望能有個穩定的家庭吧?阿拉斯加北部的因紐特人就不糾結這個問題。在他們的文化裡,如果夫妻兩個人商量好了,就可以和其他夫妻交換伴侶。在印度和尼泊爾的一些地方,還存在兄弟之間共妻的婚姻。在我們看來,這樣的事只會出現在那些討論倫理問題的電視節目裡,但是這些地方的人並不覺得他們的婚姻狀態違反倫理,甚至覺得這樣會增進彼此的關係。再婚、離婚這些事,在他們眼裡是平常事,換句話說,家庭的穩定對他們來說沒有那麼重要。
這些婚姻可能已經讓你覺得挺顛覆的了。這時候,有的人可能會說,我能接受愛情、家庭、溝通、忠誠,這些都不是婚姻的必需品,但是,確保孩子是自己的血脈,這應該是不能讓步的底線了吧?可是,委內瑞拉的巴裡人就不這麼想。那裡的女性即使在懷孕期間,也可以找情人,而且她們的丈夫一般都知道。生孩子的時候,接生婆會告訴她的丈夫和每一個情人:你有一個孩子了。要是在古代的中國或者歐洲,這樣的孩子很可能被當成私生子,沒有權利繼承家產。但是,巴裡人會覺得這樣的文化對孩子更有好處,因為那些準爸爸們也會給孩子提供食物。孩子的準爸爸越多,他活下來的概率就越高。
說到這兒,你發現了吧,這些我們聽起來有些奇葩的婚姻制度,回到當時的情境其實都很合理。帶著這個視角,就不難發現,各種不同的婚姻制度,其實都是某種社會條件下特定的解決方案。比如,為什麼要求門當戶對?就為了家庭能夠穩定長久。過去,家庭和家庭建立關係的渠道很少,婚姻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種,因為婚姻能夠產生兩個家庭共同的後代。也正因為渠道少,所以必須利用好婚姻這個僅有的渠道,因為婚姻建立的聯繫最穩固。就像紐西蘭原住民毛利人的一句俗語說的:禮物帶來的聯結會被切斷,但人的聯結不會。
說到底,作者認為,人類之所以需要婚姻,不是為了把繁衍的本能制度化,而是為了建立更廣泛的協作。這些五花八門的婚姻形式,最終都可以概括成一套模型。你可以把婚姻想像成篩子,它能幫我們篩選出兩性組合的最佳方案。從婚姻的歷史來看,生存條件越差,這個篩子網眼就越大,這時候,婚姻制度就比較寬鬆,比如在上古時代,鄰裡之間可能不需要任何理由就能達成婚姻。隨著生存條件越來越好,這個篩子的網眼也在變小,這時候婚姻的附加條件就越來越多。比如,後來有了門當戶對的觀念,你要是條件不如我,我就不能把女兒嫁給你。再發展下去,物質條件匹配也不夠了,還得三觀吻合。到了今天,我們甚至會要求對方是矢志不渝的靈魂伴侶。
以上就是我們回答的第一個問題,沒有愛情,婚姻還成立嗎?答案是,照樣成立。因為歸根結底,婚姻是一種建立連接的方式。但是,我們再回到今天,顯然不是這樣啊。愛情好像是婚姻最核心的因素。那麼,愛情到底是怎麼從婚姻的邊緣因素成為核心因素的呢?接下來第二部分,我們就來回答這個問題。
這個改變是從兩個層面上發生的:一個是社會層面,另一個是觀念層面。
咱們先說說社會層面。我剛才說了,婚姻是建立協作的方式。由婚姻建立起來的協作,具體的形式就是家庭。不過,你發現沒有,如今,家庭的體量正在變得越來越小。比如說,過去人們談起一個家庭,往往指的是一個大家庭,就像《紅樓夢》裡的賈家,榮寧二府加起來,有好幾十口人。但是今天,我們說起一個家庭,往往指的都是小家庭,只有夫妻兩個加上孩子。其實,不光是中國這樣,大多數現代社會都是這樣,家庭的體量都在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得越來越小。
那麼,這種轉變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呢?作者認為,這跟個人的意願其實關係不大,而是整個社會的生產方式變了,家庭體量變小是這種轉變導致的必然結果。
這件事要從16世紀的西歐說起。
當時正是資本主義萌芽的時候。資本主義出現之前,西歐是農業社會,財富主要來自土地,有土地的人可以開農場、可以收地租;即使家裡沒有土地的農民,也會全家依附在貴族的土地上,這就導致個人很難脫離家庭獨立生存下去。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總覺得過去那種兩個人因為相愛、不顧家長反對也要私奔的故事,特別唯美,因為那時候它真的很不現實。
但是資本主義出現之後,情況就變了,社會產生了很多新的分工,不要求你困守於土地、家庭。但凡你有一門手藝,就可以養活自己。說白了,就是人變得越來越自由了。
當然了,這種自由不僅僅體現在謀生手段上,也體現在人們對伴侶的選擇上。以前挑選另一半,必須得經過家庭同意,假如家庭不認可,你就有可能失去物質上的支持。但是,假如你能獨立謀生了,至少就不那麼依賴家庭了,你就有了自主選擇結婚對象的物質前提。
說到這兒,你可能會以為,既然能自主選擇結婚對象,他們首先考慮的應該是愛情吧。還真不是。那時候青年男女結婚的理由一般不是相愛,而是認為彼此值得託付,能夠共同經營生活。
你想想,兩個人怎麼才能靠自己共同經營生活?雙方都得有一定的經濟積累吧。所以,那個時候的人結婚普遍比較晚,作者在書裡舉了個例子,在1610年的倫敦,一個36歲的侍女和一個40多歲的學徒談了8年戀愛,感情穩定,他們優先考慮不是組建家庭,而是攢下足夠的錢經營點小生意。這種夥伴式的婚姻,就是現代婚姻的雛形。這跟我們對過去婚姻的一般印象,挺不一樣的。我們一般會覺得過去的人結婚肯定比較早,但是作者告訴我們,當時英國女性的平均結婚年齡是26歲,而且,終生獨身的人比例也挺高的。
你看,社會的變化動搖了傳統婚姻的根基,也就是家庭之間的協作。在婚姻的選擇上,年輕人已經有了一定的自由,不過這時候愛情其實還不是他們結婚時優先考慮的問題。
我們知道,物質層面的問題解決之後,人總會產生精神上的需求。也正是在這個時候,還有另一個趨勢同時出現,婚姻中需要愛情的觀念也開始普及了。夥伴式的婚姻遭遇愛情,現代婚姻就是這樣產生的。
根據作者的研究,最先開始推動這個觀念的是基督教新教中的一個教派,叫路德宗。路德宗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是社會的基石。為了推崇婚姻的神聖,路德宗就開始強調愛情對婚姻的重要性。在近兩個世紀的宗教改革中,新教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他們的婚姻觀也就影響了整個歐洲的世俗社會。到了17世紀,你會發現「愛」和「婚姻」這兩個詞經常出現在同一個句子裡。人們甚至反過來覺得,婚姻中沒有愛情是不對的。
18世紀的工業革命和啟蒙運動又進一步推動了這種趨勢。一方面,工業革命讓僱傭勞動成為常態,年輕人更不用依賴家庭,能夠獨立工作,也就更有了自主選擇的條件。另一方面,啟蒙運動又為婚姻自由選擇提供了思想武器。在他們眼中,婚姻是一種私人的契約,不應該被國家、教會、家庭限制。
在隨後的200多年裡,這股浪潮蔓延到了世界上的各個國家。英國在18世紀中期就已經全盤接受。法國人的反應要慢一點,直到19世紀依然有人質疑這種婚姻。到了20世紀,越來越多的社會接受了現代婚姻,其中也包括中國。
你看,我們會覺得愛情一直是婚姻必需品,但這件事其實是在17世紀才發生,直到今天也不過三四百年。如今,這種觀念已經成了現代社會的基本共識,大多數人都相信,現代婚姻的各種要求合情合理,它們能讓婚姻更穩定,讓結婚的人更幸福。那麼,第三部分,我們就來探討一下,現代婚姻就是不是最理想的婚姻制度呢?
我們先不說好壞,至少從時間上看,現代婚姻存在的時間是很短的,剛才提到的任何一種婚姻,哪怕是因紐特人那種可以交換伴侶的婚姻,存在的時間估計都比現代婚姻長。
現代婚姻到底好不好,作者也沒辦法給一個明確的結論,她只是想提醒對我們:現代婚姻不是絕對正確的,它也只是婚姻這場實驗中的一個實驗組;而且,我們現在看到的,很可能不是它最終的實驗結果。
這樣來看,很多人會把各種社會問題都怪到現代婚姻頭上,比如離婚率高、低欲望社會,甚至自殺率高,其實是錯怪了現代婚姻。剛才說了,婚姻制度的變化是因為社會生產方式變了,從工業革命到現在,社會的生產方式一直在變,那麼現代婚姻肯定也得跟著改變。雖然我們不可能預測婚姻制度未來會變成什麼樣,但是,我們現在已經可以看到一些正在影響它的趨勢。
第一個趨勢是男女平權。過去幾百年來,男女平權一直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理想,今天來看,它肯定不只是一個主張,而是對現實的描述。
過去很多人會覺得,結婚後,應該是男人負責養家,男方得準備房子、車子,掙得也應該比女方多,今天越來越多的人不這麼想了。過去人們這麼想,是因為現代婚姻的一部分基礎其實是男女不平等的觀念。19世紀的時候,平權還沒有完全實現,那時候就有人提出一種觀念,說女人雖然不是低等的,但是女人的能力和價值跟男人不同。所以,女人更適合家操持家務、養育孩子。在他們看來,這不是堅持男性特權,而是對女性價值的尊重。
今天,這種想法已經逐漸被淘汰了。至少在今天中國的年輕人裡,越來越多的婚姻是夫妻兩個人都有工作,一起養家。最近,我在香帥老師的課上聽到一個說法,2019年是人工智慧掃蕩人類工作版圖的元年。在她給出的材料裡,那些不容易被人工智慧取代的職業,比如護士、理療師,大多都是更需要協作的職業,而女性是天然的協作者。從這個角度看,女性的能力和價值,將越來越受到重視,沒準未來的某一天,高喊男女平等的會變成男人。那時候的婚姻,很可能跟今天就不一樣了。
第二個趨勢是百歲人生,人的壽命越來越長,兩個人結婚之後在一起的時間也越來越長,這會對婚姻有什麼影響呢?
首先,因為壽命變長,很多人開始不著急結婚。過去我們經常說,成家立業,成家在前,立業在後。潛臺詞是,婚姻是一切的基石。我們管這種婚姻叫基石婚。但是現在,出現了一個新說法,叫頂石婚。頂,就是頂點的頂。也就是,婚姻是一個人事業有成,其他的事都實現得差不多的時候,要辦的最後一件事。如果把人生比作蓋房子,它就是最後放上去的那塊,房子最頂端的石頭。所以叫頂石婚。
其次,因為壽命變長,有人提出了契約式婚姻。過去兩個人在一起,白頭偕老,一般是幾十年。但是,假如人的壽命普遍超過100歲,難免會有人覺得厭煩。所以有人就猜了,將來沒準會出現一種契約式的婚姻。比如,兩個人結婚時商量好,做20年的夫妻,20年之後,願意接著過,就續約,不願意,就各走各路。你看,預期壽命變長了,人們對婚姻的期待,還有對婚的忍耐程度,都在發生變化。
當然了,這些只是趨勢。你可能還會說出很多其他的趨勢,比如現在社會給我們提供的支持越來越完善了,人完全可以靠自己一個人生活,所以選擇不結婚的人會越來越多。這些趨勢,今天可能會讓一些人很難接受。不過,沒準在將來的人看來,我們今天這種最普遍的現代婚姻,也很難接受,就跟我們看過去幾百年前的人一樣。
《為愛成婚》這本書,就解讀到這裡。作者寫這本書,其實想給我們提個醒:從更大的視野來看,婚姻沒有一定之規,它只是兩性關係的各種實驗。
到這裡,不知道你心裡會不會有一個疑惑沒有解開,婚姻和愛情到底有沒有因果關係呢?
在這本書裡,作者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有一個看法沒準可以解決你的困惑,它是德國社會學家盧曼提出來的。在盧曼看來,現代社會,愛情和婚姻必然會結合。
他的邏輯是這樣的,婚姻是社會組織的一種方式。現代社會越來越複雜,婚姻就得越來越複雜。這時候,傳統婚姻那一套只看外在條件的規則,就不再適用了。我們必須要引入一種高度不確定性的機制來組織婚姻,這樣才能適應複雜的現代社會。愛情,就是一種高度不確定的、概率極低的事件。盧曼說,從這意義上看,現代社會的一大奇蹟,就是用婚姻增加了愛情發生的概率。
關於婚姻、關於愛情,得到上有很多老師講過其他的說法,不知道你怎麼看待婚姻和愛情呢?
撰稿:劉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