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阿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最新通告(第13號)。
為避免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散傳播蔓延,依據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阿城區在外探親、旅遊、度假、就業、務工、求學、經商等一切人員(含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律不得返回阿城。
二、阿城區以外人員禁止進入阿城,任何人不得擅自容留私自進入人員。通勤人員不允許往返,要在工作地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三、因極特殊情況確需進入阿城的,企業人員由區工信局負責嚴格審核、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負責嚴格審核、其他人員由所在地鎮(街)負責嚴格審核,報指揮部批准同意方可進入,但必須持出發地《健康證明》,按規定進行居家或集中隔離14天(費用自理)。
四、所有離阿人員,必須先到所在鎮(街)、村(社區)說明急需離阿原因,開具證明,並提前預約體檢醫院進行體檢,持《健康證明》24小時進出阿城有效。
五、除涉及保障城鄉運轉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工業企業外,未經區工信局審核、區指揮部批准同意、達不到測溫消毒隔離等防控措施要求的任何企業,不許復工。所有建築行業企業3月底前一律不得開工、備料,外地工人一律不得返回。
六、根據疫情需要,繼續實施車輛通行嚴格臨時管制措施。
對拒不執行以上規定的,由區紀委監委、公安機關依法依紀嚴懲。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龍頭新聞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