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周鑫)孔某路邊撿到一部手機,發現裡面有女機主和他人裸照,他非但沒有歸還手機,還以將裸照發到網上相威脅進行敲詐。昨天,記者從海澱檢察院獲悉,孔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刑半年。
2014年11月6日上午,孔某在北京某大學校園內撿到一部手機,後發現內有機主王某及王某和他男友的裸照數張,並通過簡訊了解到王某略有小財。
於是,孔某計上心頭,打電話給王某的朋友,聲稱要把「照片貼到某某大學校園內」、「把照片發給王某的母親」,威脅王某交出9000元,然後才能歸還手機。得知後,王某果斷報警,隨後警方在雙方約定好的交易地點將孔某抓獲。
據了解,今年3月19日,孔某被海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