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時期環境噪聲管理的通告》發布,具體內容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時期環境噪聲管理的通告
為防止和減少噪聲汙染,確保杭州市區考生在中高考等特殊時期享有安靜的複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時期加強環境噪聲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除搶修搶險工程外,禁止市區所有建築工程在中高考期間夜間施工作業。禁止夜間施工作業時間為:2020年6月21日22時至6月27日6時、2020年7月2日22時至7月10日6時。請相關施工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施工。
二、在2020年度中考日(6月26日、27日)、高考日(7月7日、8日、9日、10日)及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日[7月17日、18日、19日;2021年1月初(具體日期待定)]考前半小時至考試完畢前,禁止在市區各考點周邊實施下列行為:
(一)產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包括拆房施工作業)和建築物內裝修作業;
(二)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音響器材;
(三)機動車船鳴喇叭;
(四)燃放煙花爆竹;
(五)其他產生噪聲汙染的活動。
三、在中高考等特殊時期,各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及本通告要求,積極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噪聲汙染防治工作,嚴禁違法產生噪聲幹擾考生複習、考試和休息。
各有關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環境噪聲汙染的執法監督管理,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處理。
本通告自2020年6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市區噪聲管理職能部門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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