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廣東深圳,一女子抱著6個月大女嬰正常行走,突然上方掉下兩大瓶洗髮水,砸中女嬰。
緊急送醫後,女嬰被診斷為雙頂骨、枕骨骨折,多處出血。
13日,女嬰父親稱孩子還未脫離危險期,想到以後或許會對孩子造成腦損傷就很傷心。
警方稱此事還在調查中。
網友評論:飛來橫禍!高空拋物一定要嚴懲!
高空拋物: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高空拋物危害到底有多大?不妨再來看幾則案例!
案例1
2018年7月13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法院對一起高空拋物的案件進行了宣判,當地公交司機劉某在醉酒後多次從七樓平臺將雜物扔下,砸傷一名孕婦,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案例2
2016年11月11日,四川遂寧,不滿周歲的言言躺在嬰兒車裡,長輩推嬰兒車在經過一棟居民樓樓下時,被一顆從天而降的健身鐵球砸中,當晚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3
2016年11月20日,出生僅44天的女嬰被奶奶抱著在小區裡曬太陽,突然被一塊雞蛋大小的水泥砸中頭部。經搶救後,孩子雖然脫離了生命危險,但卻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
案例4
2017年7月11日,在深圳寶安區松崗街道蚌崗村,一名年僅21歲男子路過時被高空墜下的一塊石頭砸中頭部,搶救無效身亡。
案例5
2018年3月,東莞市一名3個月大的女嬰被樓上落下的蘋果砸中,當即昏迷不醒。家長立即送往醫院經醫生診斷,女嬰右腦的功能很可能會喪失。
高空拋物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一組實驗數據告訴你,
這些看起來細小的東西
能有多大殺傷力!
1、4釐米的鐵釘:從18樓拋下能插入顱骨。
2、空易拉罐:25樓拋下可致人死亡。
3、30克的雞蛋:4樓拋下可在人頭頂砸出腫包;從18樓拋下,能砸破人的頭骨;從25樓拋下,衝擊力足以致人死亡。
4、巴掌大的西瓜皮:25樓飛下如擊中頭部能要人命。
圖片來源於網絡
高空拋物致嚴重後果最高可判死刑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意見明確: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1)多次實施的;(2)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4)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的,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相關《意見》明確提出,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的現實危害,深刻認識運用刑罰手段懲治情節和後果嚴重的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法懲治此類犯罪行為,有效防範、堅決遏制此類行為發生。
高空拋物不僅極不文明
還會造成許多安全隱患
杜絕高空拋物
從我做起
映象網綜合自頭條新聞、時間視頻、安徽網、澎湃新聞、最高人民法院、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