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7日訊 2019年12月25日,坐在審訊室裡的犯罪嫌疑人蘆某凡,面對著辦案民警,終於脫去了「海歸高富帥」的外衣。這層偽裝,曾為他帶來了奢華的生活,和175萬的不法收入。
事情還要從2019年7月講起,通過朋友介紹,蘆某凡認識了濟南市長清區的張靜(化名)。張靜人長得漂亮,性格又好,蘆某凡自稱是「從國外學成歸來的高富帥」,在兩人交往中,出手大方。一來二往,於9月份確定了戀愛關係。
10月份,張靜在自己所在的公司員工內部聚會時,帶上「高富帥」的男友蘆某凡一同前往。就餐期間,張靜公司老闆說起想買一輛豐田阿爾法汽車,自己的朋友也想買,但濟南沒有4S店缺貨。這時,蘆某凡自告奮勇說,自己以前就是做汽車生意的,現場還打電話聯繫自己的朋友,「不光可以訂到這個車型,還比市場價格要便宜」。幾杯酒下肚,雙方一拍即合,購買阿爾法汽車的事情提上了「議程」。
之後幾天,蘆某凡通過索要訂金、餘款等等方式,共收取175萬餘元,並以「汽車需要過關檢」、「大霧天氣高速封閉」等理由多次推託交車時間。經過多次催促無果後,張靜開始懷疑這個戀愛時多次帶她購買奢侈品的「高富帥」,意識到可能被騙。在慎重分析和考慮後,12月19日,張靜和老闆一起到公安機關報案。
接到報案後,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區分局立即組織警力展開偵查。
經公安機關偵查得知,犯罪嫌疑人蘆某凡中專畢業後在某單位當司機,後來辭職創業,欠下105萬元的投資款,沒有任何收入,一直靠借款平臺相互倒錢。眼看債臺高築,生活舉步維艱,蘆某凡動了歪心思,冒充「高富帥」的貴公子,利用感情對張靜伸出了不法之手,這次詐騙蘆某靜公司老闆的175萬餘元都用來還債或消費了。
2019年12月25日,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區分局崮山派出所民警,將犯罪嫌疑人蘆某凡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訊問。蘆某凡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之規定,涉嫌詐騙罪。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嫌疑人蘆某凡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閃電新聞記者 郎坤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