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色字頭上一把刀,打著足療的旗號,做著其他的增值服務,最終是害人害己,合法合規的經營,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不然本來自己是受害者,但是因為事情的不合法性,反而受到制裁,實在是得不償失。
近日在湖北鹹寧,一名20歲的小夥子在足療店接受服務後並留宿休息,但是由於精蟲上腦,獸性大發,便強迫了足療店47歲的保潔阿姨發生了關係,竟然還拍了一些裸照來威脅要錢,保潔阿姨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給了他300元錢,沒想到這名20歲的男子事後竟然在足療店睡起了覺。
於是保潔阿姨心裡緊張嗎,不敢報警,因為足療店除了正常的足療服務外,還有其他一些違規的增值服務,便僅僅通知了店裡的女老闆和兩位合伙人。趁小夥子睡得正酣,三人將其控制了起來,準備談判要求其賠點錢,沒曾想,這名小夥子趁三名店方人員不注意,直接從樓上跳了下去,摔成重傷。
這下大家都慌了神,只能報警處理,最後警察表示,這名20歲的小夥涉嫌強姦以及搶劫被立案,排除了店裡面思維工作人員將人推下樓的嫌疑,但是三名老闆涉嫌故意非法拘禁而被警方控制。本來老闆們為了保護員工利益怎麼就變成了犯罪,心裡不僅委屈而且憤怒,因為他們認為男子自己跳樓與他們的關係並不大。但是員工被侵犯了,老闆們也覺得和他們沒關係,引起了關注。
對此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有網友認為根據我國侵權法規定,僱員在工作中受到了傷害,僱主要對僱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始發的時候是凌晨,對於正常人來說,早已經不屬於工作時間,但是對於足療店這種特殊的工作場所來說,應該還屬於夜班,就算不在工作時間,她在單位睡覺,被侵害了,單位不用負責任嗎?並且工傷的第四條明確表示,在工作地點因為工作關係造成傷害,老闆是要負責任的。
對此南京的蔣律師表示,她當時在睡覺,已經下班了,下班時間單位不用負責,所以三位老闆沒有責任,這和保潔阿姨住在哪裡沒有關係,就算發官斷案也是根據法律規定進判斷,而不是根據個人的感情因素來臆斷。而三位老闆將小夥控制住後,並沒有報警,而是私了,並且動手打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
有網友表示,保潔阿姨經過老闆的住宿住店守夜,應該算是值班,也是上班的的一種。出了這種事情,三位老闆來伸張正義,教訓了一下小夥子,怎麼就成犯罪了呢?行辯專家認為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他們確實是為了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但是抓住了犯人,應該第一時間報警,直接扭送到派出所,因為扭送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如果在扭送的途中試圖逃跑或者傷人,你這因為特殊情況踹他兩腳,也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雖不是律師,但也知曉不少法律法規,編者認為控制住後沒有報警是最大的問題,這種私了的方式極易生出事端,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可能這件事情還有更多的詳情沒有紕漏,但是小夥子本身也是罪責難逃,造成三個老闆一同犯法實在是令人傷心。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可能三個老闆也不會對保潔阿姨受到傷害進行賠償,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儘管三個老闆是出於好心維護員工的利益,但是因為他們忽視了法律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哪怕那個人他是個罪犯,自己的行為也是犯法的。不能因為別人施暴了,自己就以暴制暴。如果他們三人保持清醒的頭腦,及時報警處理的話,或許最終接受制裁的只有這名小夥子了,至於超範圍的違規經營,對他們足浴店來說,對比現在造成的結果,又算什麼事情呢?
對於湖北鹹寧20歲的小夥子強怕40多歲的保潔阿姨發生了關係,被三位老闆控制住後跳樓摔成重傷,阿姨是否算工傷,老闆們的問題有多大的事情,你們怎麼看,歡迎發表意見。